王小江
- 作品数:9 被引量:7H指数:1
- 供职机构:甘肃联合大学人文学院更多>>
- 相关领域:社会学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 中国公民社会权与社会救助的互释、互构
- 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却使贫富差距持续拉大,公民社会权在市场化的改革中急剧萎缩,权利不该流于形式,权利也不会自发实现。本文通过对我国现阶段权利救济模式的分析,认为公民社会权的保障应以积极救济模式为主,消极救济模式为辅。而现有...
- 王小江
- 关键词:公民社会权社会救助救济模式弱势群体
- 文献传递
- 公民社会权与社会救助的互释、互构何以可为
- 2013年
- 本着"体""用"结合的理念,提出公民社会权与社会救助理论上互释、实践中互构的观点,以期消除公民社会权与社会救助概念上的模糊与分歧,促使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在完善社会救助模式的同时,并推动公民社会权各权项的协调。这种互释、互构不仅使社会救助有效地发挥其保障公民社会权的作用,还促成公民社会权对社会救助的导航和标引,在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 王小江
- 关键词:公民社会权社会救助
- 公民社会权与权利救济模式的结合被引量:5
- 2009年
- 为有效保障公民社会权,针对公民社会权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运用公民社会权以及权利救济的相关理论,对公民社会权与权利救济模式结合的可操作性进行分析。分析认为,这种结合不仅有利于权利救济模式的建立健全,而且更主要的是有益于公民社会权理论的充实完善、法治化进程的推进以及公民社会权的真正实现。
- 薛新娅王小江
- 关键词:公民社会权积极权利消极权利
- “以弱者身份为武器”:失地农民维权抗争方式的反思
- 2011年
- 随着全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围绕土地房屋征用拆迁出现的矛盾日益增多。失地农民也从采取比较温和的抗争方式——"弱者的武器"转变为相当激烈的"以弱者身份为武器",这种转变是内在与外在多重因素促成的结果。当大多失地农民"以弱者身份为武器"来抗争时,不管对其自身还是整个社会都可能造成巨大的危害,所以,必须通过各种方法避免失地农民"以弱者身份为武器"抗争悲剧的一再发生,维护整个社会的和谐安定。
- 王小江
- 关键词:失地农民
- 论我国公民社会权及其救济模式被引量:1
- 2010年
- 社会权概念提出至今,由于理论上的困扰及实际保障中的局限,一直影响着该项权利的真正实现。针对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公民社会权的救济模式——积极救济模式(社会保障制度及实践)和消极救济模式(宪法解释、社会立法、司法裁决)何以可为及何以可行的分析,从法学与社会学融合的视角提出,在我国,把积极救济模式与消极救济模式结合起来对公民社会权予以保障,不仅有益于社会权理论的充实完善和公民社会权的真正实现,而且有利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社会权法治化进程的推进。
- 王小江
- 关键词:公民社会权救济
- 公民社会权与社会救助的互释、互构何以可行
- 2010年
- 公民社会权与社会救助的互释、互构,在穷人求富和富人求安的心理上找到了一个契合点,因而具有广泛的民众基础,而政府在保障公民社会权以及大力实施社会救助方面的努力为二者的互释、互构提供了足够的动力。但要使二者的结合更加充分有效,还须强化社会救助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适当赋权于弱势群体,增强公民社会权意识;转变政府职能,创建服务型政府;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以及继续发挥司法等救济模式的作用。
- 王小江
- 关键词:公民社会权社会救助可行性
- 社会事业发展与权力动态均衡意识
- 2009年
- 当前中国政府所实施的大力推进社会事业的发展,是在为较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社会权的实现而努力,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其效果与初衷存有很大出入。一般而言,公众享有社会权是以在社会事业发展中拥有一定的权力比例为基础的,可为便于公众分散的权力能够有效实现,公众须把权力出让和委托给政府公共部门,这就使得社会事业发展中的权力关系呈现一种貌似静止的、一边倒的态势。事实上,任何权力关系都是一种动态均衡的过程。正是这种对权力动态均衡过程的认识不清,导致公众和公共部门在面对社会事业时出现巨大心理反差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步履艰难。为此,提倡一种权力的动态均衡意识就显得很有必要了。
- 王小江
- 关键词:社会权社会事业
- 我国社会流动异化的现代性生活目标探究被引量:1
- 2008年
- 文章从我国社会结构逐渐定型说起,根据社会分层界线更加明晰,社会阶层对抗加剧,表明我国社会的正常流动严重受阻。这种严重受阻的社会流动在该文中被称为社会流动的异化,围绕社会流动异化的形式和原因,重点突出了现代性生活目标的巨大影响。并在结尾处提出了三种试图解决现代性生活目标所造成的社会流动不畅的建议。
- 王小江
- 关键词:社会流动异化
- 我国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社会权的不足——基于城乡社会救助实施的随机访谈
- 2012年
- 社会救助在我国是最基础、最有效的公民社会权救济模式,笔者在对社会救助实施中相关人员的随机访谈后发现,我国社会救助在保障公民社会权方面存有众多不足,主要表现为社会救助不以保障公民社会权为初衷,二者严重脱节;社会救助中自由裁量权使用空间过大;物质保障的过于单一、水平太低;精神保障层面的基本缺失。这些已影响到公民社会权保障的推进,阻碍着社会救助制度的完善,损伤到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
- 王小江
- 关键词:社会救助公民社会权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