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峰
- 作品数:14 被引量:67H指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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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视野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律困境与制度适应被引量:6
- 2009年
- 我国刑法第395条规定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但是,由于该条规定存在立法上的先天不足,使得实际司法效果与立法初衷相差甚远。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刑法衔接的角度出发,本文分析了根源于立法本身的矛盾,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
- 张峰蔡永彤
- 关键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自首推定
- 论证明标准对证明责任的影响与制约
- 2008年
- 较高的证明标准意味着当事人要承担较重的主观的证明责任,较低的证明标准则意味着当事人所承担的主观的证明责任较轻。证明标准的高低,也影响着事实被认定为真、认定为伪和认定为真伪不明的可能性。从实践的情形来看,证明标准和证明责任在功能上有着接近的趋势。
- 张峰郭宗才
- 关键词:证明标准
- 电子法庭与传统民事诉讼法理的冲突与协调被引量:9
- 2013年
- 电子法庭是顺应历史和社会进步、经济和科技发展要求的必然产物。虽然在理论上,电子法庭与传统法庭存在众多的冲突,但这些冲突多数是由于人们对传统理论的理解上人为的、武断性的缩小化解释造成的。在实践中,将各种现存的技术手段和将来即将会出现的技术手段合理地运用到我国的电子诉讼中,规避人们想当然的、认为存在的理论冲突,仍然是可能的。在具体使用电子法庭方面,我国领土面积大、东西部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地区差异显著,再加上人口众多、民族传统理念的差异以及人口文化水平的不同,我国在适用电子法庭时,必须因地制宜,注重个性。只有结合各种不同的情况,才可能将传统法庭与电子法庭两者的优势都发挥到最大化。
- 张峰滑冰清
- 论民事执行权配置与执行的优化被引量:11
- 2012年
- 执行权兼具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双重属性,决定了执行权应当分权行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以此为改革方向规范了民事执行权的配置与优化。执行权的优化运行必须包括自身内部、上级法院、检察院的有效监督,并处理好审执分离、审执兼顾与执行和解,统一管理、协调合作与委托执行,司法拍卖中法院与中介服务的配合等关系。
- 张峰
- 关键词:执行和解司法拍卖
- 证明评价模式与证明评价实践之关系
- 2012年
- 证明评价模式和证明评价实践之间存在着互动关系。首先,证明评价模式对证明评价实践有着制约作用。例如在不同的证明评价模式下,法官的主观因素对证明评价实践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又例如神示的和法定的证明评价模式,其本身具有排除事实真伪不明的功能。而自由的证明评价模式本身却无法排除事实真伪不明的可能,从而催生了客观的证明责任分配的理论。反过来,法官的证明评价实践也对证明评价模式产生着影响。这体现在法官证明评价活动中的主观因素对于证明评价模式中具体规则的形成发挥着塑造的作用,并且法官证明评价的实践推动着证明评价模式的变迁。
- 张峰段厚省
- 关键词:法官自由心证
- 浅论中国社会变迁中公共领域的构建被引量:6
- 2009年
- 从公共领域的"理想形态"视角看,改革开放30年来,在中国社会民主化建设中,公共领域已悄然发生并发育着,但尚未定型。公共领域既可以培养社会主义民主理念,又为政治权威提供合法性基础;既可以有效减少社会排斥,又可以为中国的公众外交添砖加瓦。因此,我们应当正确认识、适度引导,加大中产阶层的培育力度;整合媒体并加强其作用,同时积极开发利用网络等新媒体,促进人民对各种议题的呼应;以重大社会事件如三鹿奶粉事件为切入点,加强全国范围内的大讨论,从而健康培育中国的公共领域。
- 张峰
- 关键词:社会变迁公共领域
- 医疗诉讼中三个焦点问题的法律探析
- 2006年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发布实施,在解决医患纠纷,缓解医患冲突方面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我们仍然应当清醒地看到《条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对医疗纠纷诉讼产生的影响。笔者试图对医疗纠纷民事诉讼中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几个问题作简单的探讨,以就教方家。
- 张峰
- 关键词:医疗纠纷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中国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法缺失及本土构建被引量:9
- 2006年
- 环境公益纠纷是伴随着社会发展必然出现的纠纷形式。为维护社会公益,解决环境公益纠纷已成为一项不容回避的课题。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出现,既是诉讼法对其自身只顾及保护私人利益的狭隘性突破,也是对传统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超越。针对我国传统民事诉讼在排解环境公益纠纷上的程序障碍,建立价值与规则独立为一体的全新公益制度尤为必要。
- 张峰
- 关键词:环境纠纷公益诉讼集团诉讼
- 论民事证明标准与证明评价的互动被引量:1
- 2008年
- 证明标准是法官在判断案件事实是否得到证明时所把握的标准,证明评价是法官评价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资料是否已经达到能够证明其主张的案件事实存在的一种活动。证明标准的设置越科学,法官证明评价的活动会越顺利,反之则越困难,从而拒绝裁判或者绕开证明问题进行裁判的可能性就越大。法官可以通过要求当事人承担更多的或较少的主观的证明责任,或者通过适用或不适用客观的证明责任规范,来抬高或者降低证明标准。在我国当前的制度环境中,证明标准和证明评价都有着进一步主观化的趋势。
- 张峰顾建华秦天宁
- 关键词:民事诉讼证明标准
- 妇女人权保障的法律透视——以性骚扰的国际比较和实证分析为视角被引量:3
- 2010年
-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性骚扰",是我国性骚扰立法的开端。但未界定性骚扰法律概念,未规定举证责任以及如何处罚,是其缺失。本文认为,性骚扰立法首先应在理论上对其含义作出界定,同时在承担责任方式上综合民法、刑法等各部门法的调整配合。只有这样,才能在有效规制性骚扰方面发挥一定作用。
- 张峰
- 关键词:性骚扰法律界定案由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