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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博

作品数:6 被引量:38H指数:3
供职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5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5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刑法
  • 1篇刑法修正
  • 1篇刑法修正案
  • 1篇刑法学
  • 1篇刑事
  • 1篇刑事法
  • 1篇修正案
  • 1篇医事
  • 1篇人体器官
  • 1篇人体器官犯罪
  • 1篇死亡权
  • 1篇器官
  • 1篇中医疗
  • 1篇阻却违法
  • 1篇违法
  • 1篇脑死
  • 1篇脑死亡
  • 1篇法律
  • 1篇法律解读
  • 1篇法学

机构

  • 5篇武汉大学

作者

  • 5篇杨文博
  • 4篇莫洪宪

传媒

  • 1篇甘肃政法学院...
  • 1篇国家检察官学...
  • 1篇人民检察
  • 1篇海峡法学
  • 1篇刑法论丛

年份

  • 5篇2011
6 条 记 录,以下是 1-5
排序方式:
医事刑法学中医疗行为概念的新界定被引量:11
2011年
医疗行为的界定是认定能否构成医疗过失犯罪的关键要素。医疗行为应当具有目的性、主体特殊性、理论技术适当性、对象特定性、损伤性五大特征,医疗行为的界定必须体现出其特征与本质。医疗行为是指取得相关医学资格或以诊疗服务为职业的自然人或单位以人体形态、构造和生理机能的优化、变更或恢复为目的,以适当的现代医学理论和技术手段为准则,对医疗需求者进行具有损伤性的医学过程。
莫洪宪杨文博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若干问题研究被引量:5
2011年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并非打击所有的传销行为,其仅针对"金字塔欺诈式销售"式传销;对于情节严重的"团队计酬"式传销仍然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骗取财物"是该罪最本质的特征,但并非所有的传销犯罪都将此本质特征客观外化表现,司法实务中对"骗取财物"应做实质性解释。该罪的主体应当做相对广义的解释,包括传销组织的发起者、核心成员以及各地方传销分支活动的组织、领导者,另外具备组织、领导职能的积极参与者也应当构成本罪;不具备组织、领导职能的积极参与者可以根据其行为构成其它犯罪;对于一般参与者不易以犯罪论。
杨文博
关键词:传销
脑死亡的法律解读及刑事法效应探究被引量:2
2011年
死亡标准是医事刑法学研究的重点内容之一,死亡标准的冲突应当接受法律的规制,并且法律上的死亡判定标准应当是唯一性的。从医学本质上考察,脑死亡应当属于法律意义上和医学意义上的双重死亡。法律上的判定标准应当采用以脑死亡判定为主,加之心肺死亡为辅的"修正一元性"理论。脑死亡标准的推行定会对刑事定罪与量刑、刑事诉讼程序产生巨大影响,并且必须考量由脑死亡推行带来的器官移植犯罪等情况。
莫洪宪杨文博
关键词:脑死亡
论安乐死的分类与概念清理——安乐死研究误区的批判被引量:3
2011年
我国刑法理论对安乐死问题研究较浅,且研究靶点重复,原因在于理论研究存在误区。安乐死的深入研究首先必须对死亡权进行反思,进而对目前不规范的安乐死分类进行清理。建立科学的分类,即实质的安乐死、积极促进型安乐死、伴随促进型安乐死、自然死亡型安乐死。在此基础上重新界定安乐死:指患者由于不可治愈的疾病伴有激烈疼痛并濒临死亡,出于本人自愿而申请以减轻、消除痛苦或缩短痛苦时间的医疗方式结束生命的过程与状态。理论研究应明确划分安乐死与尊严死的界限。人所享有的死亡权应当是相对的,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拥有相对死亡权,这种权利的实施必须置于国家公权力的监督之下。
莫洪宪杨文博
关键词:安乐死死亡权
刑法中的人体器官犯罪——对《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七条的理解被引量:16
2011年
随着器官移植手术的迅速发展与成熟,许多以前被认为"绝症"的疾病得到救治。但器官受体与供体数量差距悬殊,器官供体的不足造成器官移植市场混乱,客观上导致了器官买卖黑市的产生。随着黑色产业链的发展,盗窃人体器官、组织贩卖人体器官、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等非法行为时有发生。鉴于人体器官犯罪的形式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严重侵害了我国对公共卫生的管理秩序,《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七条规定,将组织贩卖人体器官等行为犯罪化,准确理解和把握该项内容的立法精神对于司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莫洪宪杨文博
关键词:《刑法修正案(八)》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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