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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晖

作品数:8 被引量:11H指数:2
供职机构: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5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5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条约
  • 1篇应对之策
  • 1篇渔业
  • 1篇渔业法
  • 1篇人权
  • 1篇人权保护
  • 1篇双边投资条约
  • 1篇条例
  • 1篇条约解释
  • 1篇投资条约
  • 1篇投资仲裁
  • 1篇欧盟
  • 1篇弃权
  • 1篇仲裁
  • 1篇WTO框架
  • 1篇BIT
  • 1篇捕鲸
  • 1篇参与方

机构

  • 5篇天津科技大学
  • 4篇中国政法大学

作者

  • 5篇王小晖

传媒

  • 1篇中外企业家
  • 1篇江汉论坛
  • 1篇中国轻工教育
  • 1篇武大国际法评...
  • 1篇法大研究生

年份

  • 3篇2016
  • 1篇2014
  • 1篇2009
8 条 记 录,以下是 1-5
排序方式:
论新参与方的公海捕鱼权被引量:2
2016年
根据公海捕鱼自由这一习惯国际法规则,所有国家在公海上都享有公平的捕鱼权。但目前不少区域的渔业组织暗自适用弃权理论,假借养护之名行排他捕鱼权之实,严重威胁到公海捕鱼自由。《〈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养护和管理高度洄游鱼类种群和跨界洄游鱼类种群之规定的执行协定》第8条第3款规定的与特定渔业资源有"真正利益"的国家不仅包括相关沿海国和在申请加入时正在捕捞相关鱼种的国家,还应包括所有其他具有捕捞意愿的国家。渔业管理组织不应成为仅代表既得利益者的封闭俱乐部。为此,渔业组织应降低准入条件,允许新参与方的加入;改变以历史捕捞量作为配额分配唯一标准的做法,保障新参与方获得公平的渔业配额。
王小晖
欧盟IUU条例评析——国际渔业法的视角被引量:2
2016年
欧盟理事会于2008年通过了"建立预防、遏制和消除非法的、未报告的及不受管制的捕捞行为的共同体体系条例"。该条例实质上确立了来自于第三国或区域的水产品进入欧盟市场要遵循的基本法律框架。该条例共分为四个部分,即港口国对第三国渔船可采取的措施;水产品捕捞证明制度;渔船黑名单制度和非合作国制度。本文拟以国际渔业法为视角,对欧盟IUU条例中具体内容是否符合国际法进行分析。
王小晖
澳大利亚诉日本“南极捕鲸案”述评
2016年
在澳大利亚诉日本'南极捕鲸案'判决中,国际法院认定日本第二个科研捕鲸项目不属于1946年《国际捕鲸管制公约》第8条第1款中规定的'为科学研究的目的'。该判决明确了'为科学研究的目的'的捕鲸并不排除产生附带的商业利润,具有积极意义。但该判决在认定日本行使特许捕鲸权问题上却违反了国际法院以往审理案件所坚持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同时,国际法院没有从条约解释的角度对ICRW第8条中'为科学研究的目的'加以解释,而是以该项目的设计与实施之间是否具有内在合理性为标准认定其不属于为科学研究的目的,超出了国际法院作为司法机关的审理范围。
王小晖
双边投资条约下的人权保护与革新被引量:1
2014年
一直以来,国际投资法律和人权在国际法领域是各自发展的,现有的国际投资协定很少对人权问题作专门规定。双边投资协定为投资者确立了较高的保护标准,双边投资条款的不确定性使得东道国居民人权与投资者权益之间的冲突与矛盾难以避免,现有投资仲裁庭缺乏解释BIT条款的权威,也对东道国的人权保护状况产生了负面影响。为更好地尊重并保护人权,应修改或明确双边投资协定的实体法条款,以防止仲裁庭随意解释投资规则,从而促进人权保护。
王小晖
关键词:人权BIT投资仲裁
WTO框架下对华特殊保障措施对我国的影响及我国的应对之策被引量:3
2009年
在WTO体制下起着"安全阀"作用的保障措施一直受到各成员国的青睐。其非歧视性要求任何一成员国在提起保障措施时都应非歧视性地对来自所有成员方的同类产品采取平等的保障措施,而我国在入世谈判过程中迫于各种压力接受了除非歧视性的一般保障措施外的"对华特定产品的特殊保障措施"以及"对华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等多项不利条款,这些条款违背了WTO公平贸易原则,且发起条件低,给中国出口带来了严重的不利影响。本文通过分析对华特殊保障措施与一般保障措施之间的关系及其给中国带来的现实影响,进而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
王小晖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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