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敏
- 作品数:16 被引量:47H指数:5
- 供职机构:云南财经大学更多>>
-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天文地球艺术更多>>
- RL影城服务营销策略研究
- 电影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一种载体,这个行业在中国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电影不仅能够给大众提供娱乐,也具有教育文化等意义。影城是电影产业链的终端,消费者能够在影城通过大银幕及立体音效感受电影带来的震撼。随着时代的发展,...
- 许敏
- 关键词:服务营销
- 论国际投资仲裁中的多重程序——以ICSID仲裁案件为例被引量:1
- 2014年
- 多重程序是指由相同或不同的裁决者根据相同事件或措施提起的针对同一当事方的诉求引起的程序。多重程序的危害在于浪费资源和产生冲突裁决。其中冲突裁决造成的危害较大,因其会造成司法不确定以及损害国际仲裁机制的合法性。文中以ICSID中心处理的投资仲裁案件为分析基础,指出冲突裁决产生的危害并分析目前国际社会和学界针对多重程序问题的几个对策:即在国际仲裁中建立上诉机制、各仲裁庭相互参照做出裁决或合并相关程序等,并在此基础上对这几个对策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
- 许敏
- 关键词:ICSID
- 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研究 ——兼论出资的可行性基础
- 林地,作为林业发展必要的生产要素,是国家重要的自然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与发展之所系,在保障木材及林产品供给、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中具有核心地位。我国林地资源总量不足、自然条件不佳且利用效率低下,唯有通过合理配置林地资源...
- 许敏
- 关键词:林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出资
- 论ICSID投资仲裁对双边投资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发展被引量:5
- 2009年
- 最惠国待遇使得缔约国国民有权根据本国与东道国签订的旧的双边投资协定享受到东道国在新协定中给予第三国国民的优惠待遇,这个待遇扩展了投资者东道国签订的投资协定中规定的优惠待遇的作用。一向以来,各国只从实体方面规定最惠国待遇的适用与排除,而对程序性方面,双边投资协定均没有做出规定。ICSID受理的Maffezin i案对最惠国待遇条款进行了发展,仲裁庭裁决可以将该条款扩大适用于争端解决条款(即B IT中的程序条款),从而开启了ICSID仲裁庭对此问题作出不同裁决的实践争议和学术界对此的讨论。本文对发生此种争议的原因作出了分析,认为主要存在ICSID和最惠国待遇条款两方面的原因。从IC-SID的角度,其从建立就是代表发达国家利益的,从制度设计上它排除国内法的适用,从价值取向上它代表发达国家。由于ICSID的仲裁庭都是临时组成的,它的裁决也具有很大随意的空间,因此不具有一般裁决的可预测性。从仲裁实践看,ICSID仲裁庭基本被发达国家把持,得出的仲裁结果也基本上对发达国家的投资者有利。另外,从最惠国待遇条款本身的规定看,该条款缺乏一致的规定,界定不清,就给了仲裁庭脱离具体条款,盲目扩大解释权的机会。文章并分析了这种新发展可能对中国带来的影响。我国双边投资条约对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定差异悬殊,而近年来我国对ICSID的态度又有很大改变,倘若承认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于这些程序事项,将使外国投资者可从多个条约中分别取得各项对自己最有利的规定,从而给我国施加难以承受的重担。文章的最后提出了采用"不溯及既往"和"在条约中明确排除"的解决思路来解决中国将来对外签订双边投资协定时可能遇到的相同问题。
- 许敏
- 关键词:ICSIDBIT最惠国待遇条款
- 国际投资争议解决中的冲突裁决
- 2010年
- 国际投资争议解决中的冲突裁决由平行程序和多重程序而引发。由于国际投资仲裁庭的管辖权经常在内涵和外延上与其他国际机构重合而产生平行程序。而相同的裁断者根据相同事件或法律措施、针对相似的案情、相同的BIT,却可能因为认定标准的不一致而导致相互冲突的裁决结果。本文分析了冲突裁决大量存在对整个国际社会的负面效果,提出了防止冲突裁决的相应对策,即借鉴国内法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以及将相似案件合并处理。
- 许敏
- 关键词:国际投资争议
- 对国际海洋法中岛屿问题的认识被引量:4
- 2008年
-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建立现代海洋秩序的基础性法律文件。认真研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系统比较岛屿及其相似概念、法律地位,进一步辨析群岛国与群岛的概念,对维护我国国家海洋战略、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 许敏张丹
- 关键词:公约
- 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研究
- 林地,作为林业发展必要的生产要素,是国家重要的自然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与发展之所系,在保障木材及林产品供给、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中具有核心地位。我国林地资源总量不足、自然条件不佳且利用效率低下,唯有通过合理配置林地资源...
- 许敏
- 关键词:林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出资
- 文献传递
- 试论CAFTA争端解决机制被引量:6
- 2007年
- 中国和东盟十国都是发展中国家,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法律制度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在各国的相互合作过程中,争端解决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争端解决机制协定》(CAFTA争端解决机制协定)为中国和东盟全面的经济贸易合作奠定了法律基础和提供了法律保障;WTO的争端解决程序是从GATT1947争端解决程序发展而来,历经半个世纪,不论从制度设计和解决问题的效果来看,都日趋成熟并运行稳健,已日益成为通行的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本文通过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进行制度的介绍并将二者进行比较研究,使前者吸取后者的成功经验并在后者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自身。
- 许敏
- 关键词:CAFTAWTO争端解决机制
- 论间接征收的界定——东道国经济管理权的边界被引量:7
- 2013年
- 由于国际法中对东道国采取的何种措施构成间接征收鲜有规定,东道国政府可以采取的管理措施的边界模糊不清,学者和国际仲裁庭都赞成逐案界定。但是,仲裁庭的界定标准并不一致,多数仲裁庭采用单一的效果原则来界定,但即使对于效果标准构成要素的取舍,各个仲裁庭也没有统一的做法,这让该标准的适用结果充满了不确定性。也有兼采效果和目的原则的案例,这种标准认可东道国实行管理的权利,认为外国投资者应该在合理限度内承担措施造成的负面代价。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标准并没有成为一种习惯国际法。针对间接征收界定标准不清以及仲裁庭适用标准不一的问题,提出在条约中明确界定间接征收以及将界定间接征收的权利转移给东道国的建议。
- 许敏
- 关键词:间接征收
-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国内制度评析被引量:7
- 2011年
- 从投资国的角度考量,中国企业选择对外直接投资,不仅要面临市场变化所带来的商业风险,还要应对各种可能随时发生的政治、安全和社会风险。相对于这些不可控的外部因素,中国政府的对外投资制度就属于可控的范畴。伴随着"走出去"的经济战略,中国的对外投资得到了一定的发展。究其原因,是因为中国政府在制度上加大了对企业支持的力度,放松了管制,给企业对外投资创造了条件。但由于仍存在一些制度政策上的缺陷,反而给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构成了障碍,部分导致了中国企业跨出国门对外投资的困难。因此本文对现有中国对外投资制度进行梳理,分析其中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 成诗跃许敏
- 关键词:对外直接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