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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迎龙

作品数:36 被引量:249H指数:8
供职机构: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9篇期刊文章
  • 2篇学位论文

领域

  • 3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2篇刑事
  • 11篇司法
  • 6篇法律
  • 5篇诉讼
  • 5篇精神病
  • 4篇刑事诉讼
  • 4篇刑事诉讼法
  • 4篇司法责任
  • 4篇诉讼法
  • 4篇教义学
  • 4篇法教义学
  • 4篇《刑事诉讼法...
  • 4篇辩护
  • 3篇刑事案件
  • 3篇刑事辩护
  • 3篇言词
  • 3篇言词证据
  • 3篇责任追究
  • 3篇证据排除规则
  • 3篇认罪

机构

  • 17篇北京工商大学
  • 16篇中国政法大学
  • 1篇中国人民大学

作者

  • 31篇王迎龙
  • 2篇陈光中
  • 2篇陈岩
  • 1篇肖沛权
  • 1篇汪海燕

传媒

  • 2篇中国刑事法杂...
  • 2篇法学杂志
  • 2篇政法论坛
  • 2篇江苏警官学院...
  • 2篇中国政法大学...
  • 1篇内蒙古社会科...
  • 1篇中国法学
  • 1篇江淮论坛
  • 1篇湖北社会科学
  • 1篇民主与法制
  • 1篇社会科学家
  • 1篇法学家
  • 1篇工会论坛(山...
  • 1篇犯罪研究
  • 1篇黑龙江省政法...
  • 1篇太原大学学报
  • 1篇法律适用
  • 1篇浙江工商大学...
  • 1篇北京政法职业...
  • 1篇中共山西省直...

年份

  • 2篇2022
  • 3篇2021
  • 3篇2020
  • 2篇2018
  • 5篇2016
  • 1篇2015
  • 1篇2014
  • 3篇2013
  • 2篇2012
  • 3篇2011
  • 5篇2010
  • 1篇2009
36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刑事强制医疗解除程序实证研究被引量:2
2022年
强制医疗的解除程序对于保障精神病人的人身自由至关重要。“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实施至今已近十年,解除程序的实践适用亟需进行总结与反思。刑事强制医疗解除程序的实践难题并不在于解除,而在于解除适用的不统一。影响法官裁量的因素中,专家意见与家属意见最为关键,实践中解除程序呈现一种唯“医学+家庭”模式。该模式以被强制医疗人的人身危险性评估为核心,过于注重防卫社会而忽视基本权利的保障。在医学领域,强制医疗解除评估机制并不规范,对后续法官认证造成了困难。在法律领域,法官欠缺强制医疗相关证据的认证手段与能力,强制医疗解除的审理贯彻“行政化”逻辑。并且,受到报应刑观念的影响,强制医疗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带有惩罚色彩。刑事强制医疗解除程序应当向权利保障模式转变,通过强制医疗解除评估机制的规范化与强制医疗解除程序的法治化,在医学与法律领域内共同推动予以完善。
王迎龙
关键词:司法精神病鉴定人身危险性
值班律师制度研究:实然分析与应然发展被引量:37
2018年
值班律师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在值班律师制度定位的认识上,囿于认罪认罚从宽的制度背景,忽略了值班律师制度整体的功能性特征,存在"以偏概全"的认识局限。而在具体的适用中,又因值班律师制度初步性法律帮助职能导致认罪认罚程序中值班律师功能异化问题。在未来的发展方向上,一方面应在法律援助语境下构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与"法律援助辩护律师"两分的法律援助格局,使两者各司其职,相互补充;另一方面,应在认罪认罚从宽语境下改良值班律师制度,赋予值班律师阅卷权等诉讼权利,完善职务保障、考评等机制,充分发挥其保障认罪认罚自愿性与真实性的功用。
王迎龙
关键词:法律援助辩护人法教义学
论刑事诉讼规范的刑事政策化被引量:2
2021年
现代刑事诉讼以程序多元化的发展为具象与表征,具备不断满足与回应社会现实需求的功能与品性。刑事诉讼规范的刑事政策化,是从社会视角对刑事诉讼规范发展趋势的一种理论概括。刑事政策作为社会需求的系统表达,在社会与法律之间充当媒介,将目的理性灌输到刑事诉讼规范体系的构建与适用。刑事政策对我国刑事诉讼规范体系的影响,历经了政治主导、政策与法律分立与刑事政策化三个发展阶段,逐渐从外部的实体性影响发展成为内部的目的性与价值性指引,使得规范体系的构建愈发具有功能主义特性。刑事诉讼规范的刑事政策化,意味着政治力量不再非理性地加诸法律之上,而是以刑事政策为载体,成为刑事诉讼规范逻辑演绎的内在结构参数,这体现在刑事政策的立法化与对法律解释的合目的性指引两个层面。然而,刑事政策的功利性导向与目的性思维,仍易对个体自由构成危害。因此,政治力量应当受到法律系统的有效规训。有必要建构一种刑事诉讼教义内部规范与合宪性外部控制的二元规训机制,确保政治力量遵循法律逻辑施加影响。
王迎龙
关键词:刑事政策功能主义法教义学
侦查结构比较研究——以检警关系为视角被引量:2
2009年
侦查阶段的检警关系,是刑事诉讼中审前程序法律关系中的一个重要的诉讼法律关系,它决定了侦查结构,即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及被追诉方三方之间的相互关系及侦查工作如何展开。侦查程序是审前程序中的核心程序,对于发现收集犯罪证据,用于揭露证实犯罪起着关键的作用,而检警关系是侦查程序中的核心法律关系,因此研究检警关系对于如何构架侦查结构、完善审前程序有着重大意义。本文着重对世界各国审前程序中不同检警关系模式进行考察,分析其不同之处及形成的不同原因,以此为我国侦查机构检警关系的完善提供有意义的借鉴,并希望对其他学者有所启迪。
王迎龙
关键词:检警关系侦查
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的完善 ——基于该规则适用范围的分析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的范围以及适用模式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核心内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的范围从总体上可以包括非法言词证据和非法实物证据以及通过非法证据所获得证据,即“毒树之果”。《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规定》...
王迎龙
关键词:非法证据言词证据
论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完善——以日本检察审查会制度为分析蓝本被引量:3
2013年
人民监督员制度具备司法民众参与、检察监督等制度功能,同时存在诸多待改进之处。在制约公诉权行使方面,人民监督员制度与日本检察审查会制度有异曲同工之处,通过研究探索检察审查会制度的运作状况,可以为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完善提供合理的思路。建议在《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时将人民监督员制度规定进去,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法律化。同时,强化人民监督员监督的程序性约束力,促进人民监督员资格的平民化与选任程序的中立化,赋予人民监督员调查询问权。
王迎龙
关键词:人民监督员检察审查会
司法责任制理论问题探析——基于“两高”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的两份意见被引量:4
2016年
司法责任制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对于司法责任制的理论研究亟待加强:司法责任应当包含两层涵义,一是正当行使司法职责,二是违背职责时应受到责任追究。司法责任制主要内容包括司法权运行机制的改革、司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职业保障、司法人员职责和权限的明确、司法人员责任追究机制四个方面。司法责任是按照活动主体与活动领域划分的一种责任,从属于法律责任。人民主权理论、权责一致理论、司法廉洁理论是支撑司法责任制的三大理论基础。在适用司法责任制时,应当坚持主客观相结合的归责原则、坚持"行为中心主义"的认定原则、坚持责任与保障并重、责任与惩罚适应的处罚原则。
王迎龙
关键词:司法责任责任追究
切实有效加强法律援助 推动实现刑事辩护全覆盖——北京工商大学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员王迎龙访谈录
2021年
问:2017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规定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并进行了试点改革,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王迎龙: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在北京、上海、浙江、安徽、河南、广东、四川、陕西八个省份展开为期一年的试点,取得了良好成效。
艾文王迎龙
关键词:律师辩护刑事案件刑事辩护司法改革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控审构造被引量:9
2021年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影响了我国传统的刑事诉讼控审构造。认罪认罚案件中检、法仍然遵循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基本原则,但在职权上进行了调整。囿于传统诉讼构造与认知,司法实践中产生了控审冲突的排异现象。随着认罪认罚案件控审构造在理论层面的廓清以及相关综合配套制度的完善,控审之间终将迈向常态化的"合作"关系。一方面,在纵向构造上,审查起诉在诉讼阶段中的作用凸显,检察机关履行主导职责;另一方面,在横向构造上,合作性司法与对抗性司法理念的交织,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因素的融合,形塑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职权法定从宽模式,呈现一种"类二元"审判构造。而无论纵向构造上的检察主导,抑或横向构造的"类二元"审判结构,都蕴藏着权力异化的潜在风险。在控审"合作"常态化运行的制度背景下,检察机关应当深入贯彻能动司法检察理念,敢于承担认罪认罚案件的主导职责,与审判机关共同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价值与目标的实现。
王迎龙
关键词:诉讼构造
协商性刑事司法错误:问题、经验与应对被引量:24
2020年
协商性刑事司法错误是产生于协商性司法场域中的一种新型错案。与传统对抗性司法中冤假错案呈现出的控辩双方激烈对抗不同,协商性刑事司法错误具有协商性、自愿性等内涵与特点。协商性刑事司法错误以无辜者错误认罪为典型样态,其发生原因既有宏观价值层面的影响,也与协商性司法中权力(利)制约机制失衡有关。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已全面推行,但实践中因认识错误、顶罪等错误认罪问题始终存在,未决羁押率高、无罪判决率低等问题也未有效改善,势必催生协商性刑事司法错误。有效应对方法是在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教义体系前提下,统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与发展,使两者相互促进而非悖离。
王迎龙
关键词:协商性司法辩诉交易法教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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