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克军
- 作品数:12 被引量:47H指数:4
- 供职机构: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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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复性供述排除规则再检视——以70份裁判文书为基础的分析
- 2021年
- 通过分析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案例,可以看出审判实务排除重复性供述的比率较低;重复性供述排除规则存在被机械适用的可能,导致非法取供行为无法得到根本遏制,其规范目的难以实现。规则被机械适用的原因在于规则本身存有缺陷,这体现在:一方面,讯问主体更换和诉讼阶段变更不必然导致重复性供述具有任意性;另一方面,将刑讯逼供作为重复性供述的排除基准导致排除范围过窄。因此,规则的适时再改造实有必要。未来修改《刑事诉讼法》宜确立自白任意性规则,废除如实回答义务,让被追诉人真正成为诉讼主体。重复性供述的具体排除,应以自白任意性为判断基准,以非法讯问的严重程度分别实行强制推定排除和裁量排除。
- 许克军
- 洗钱罪的故意与明知被引量:4
- 2015年
- 洗钱罪故意与明知的认定一直是理论界与实务界争议较大的问题。从语义分析、实施效果和犯罪防控的角度看,间接故意也应构成洗钱罪的故意类型。对于明知的性质,采"概括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更为合理;对于明知的判断标准,应采"主客观相统一说",并根据洗钱罪的不同主体有所侧重;对于明知的程度,采"确定或可能说"更符合司法实践需求。关于明知的证明过程,运用严格证明和法律推定相结合的方法较为可取;至于有学者提出用举证责任转移,使被告人承担"不明知"的证明责任的观点,有违无罪推定原则,因而不可取。
- 许克军秦策
- 关键词:洗钱罪故意明知推定
- “庭审中心主义”内涵新释——基于学理视角的分析被引量:3
- 2015年
- 作为一种刑事司法理念,庭审中心主义来源于司法改革实践的提炼,其实质内涵仍需在学理上加以系统阐释。庭审中心主义所追求的直接目标是庭审的实质化,最终目标是树立审判权威。从这两个目标出发,庭审中心主义内在的涵盖了关于法庭审理的若干属性,包括法庭审理的集中性,庭审程序的正当性,裁判形成的庭上性,审理、裁判的合一性以及庭审对侦查、起诉的导向性,它们共同构成了庭审中心主义的实质内涵。
- 许克军秦策
- 论我国羁押替代性措施的困境与出路被引量:1
- 2014年
- 羁押替代性措施旨在限制和减少羁押措施的适用,以发挥替代羁押的功能,从而达到保障人权与追诉犯罪的双重目的。但在司法实践中,我国的羁押替代性措施存在着适用率低、决定程序行政化、缺乏司法救济等问题。究其原因,与我国羁押替代性措施的权利属性不明显、不全面;没有确立"以非羁押为原则,羁押为例外"的强制措施适用规则等方面有关。因此,我们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的羁押替代性措施制度。
- 许克军
- 关键词:无罪推定人权保障司法审查
- 我国刑事陪审制度改革研究
- 人民陪审员制度既是我国的一项政治制度,又是我国重要的司法制度。它一方面承载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优越性”的政治使命;另一方面又肩负了“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
- 许克军
- 关键词:刑事诉讼案件审理司法制度人民陪审员
- 文献传递
- 庭审中心主义的理念阐释与实现路径被引量:5
- 2015年
- 作为一种刑事司法理念,庭审中心主义来自于司法改革实践的提炼,需要在学理上加以系统阐释。庭审中心主义直面的现实问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杜绝庭审虚化、防范冤假错案、树立审判权威和推进司法改革。庭审规则体系的完善、直接言词原则的贯彻、控辩平等对抗的落实、庭前程序与庭审程序的有效衔接、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妥善设置、裁判文书说理应围绕庭审活动展开等是实现庭审中心主义的有效路径。
- 秦策许克军
- 关键词:审判中心主义
- “以审判为中心”与“认罪认罚从宽”的冲突与协调被引量:24
- 2021年
- 与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热度相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对清冷,改革亦未明显见效。以审判为中心原则主要以司法公正为价值目标,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要追求刑事司法的效率价值,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冲突。以审判为中心原则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和约束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运行受该原则的指导与约束。冲突的平衡协调既要坚持公正对于效率的优先性,又需要两者之间彼此关照、相互妥协。应在实质性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原则的前提下,积极有效推动检察主导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适用,避免虚化、架空审判的中心地位。
- 李建明许克军
- 关键词:刑事诉讼原则司法公正
- 反思与重构:法治实施体系下的公检法三机关关系被引量:6
- 2016年
- 法治实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未来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心和难点,对我国今后的法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要想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我国必须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理顺公检法三机关关系、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目前,我国公检法三机关关系存在诸多问题,必须对其进行反思与重构。从以下五个方面努力是一条可行的出路:正确认识"分工、配合与制约"原则;重塑警检关系;改革检法关系;树立审判中心地位;强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
- 许克军
- 关键词:警检关系检法关系审判中心
- 审判中心主义与刑事诉讼构造革新被引量:1
- 2015年
- 审判中心主义是现代法治国家公认的刑事司法基本准则,也是今后我国刑事司法程序改革的基本方向。它强调的是审判程序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中心地位和决定作用,其内在机理在于分权制衡理论和无罪推定原则,其最主要的价值追求是树立司法权威和保障公民人权。当下,我国重提审判中心主义的主要原因在于防范冤假错案、树立审判权威和推进司法改革。为了实现审判中心主义,应革新我国的刑事诉讼构造:一要重申并贯彻决定刑事诉讼构造的基本原则,二要重新理解并定位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关系与职能,三要强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
- 许克军
- 关键词:审判中心主义刑事诉讼
- 韩国国民参与审判制度及其启示被引量:1
- 2015年
- 韩国国民参与审判制度诞生于长期司法不公所造成的国民对于司法的不信任,它是一项试行性质的公民参与司法制度,主要适用于法定合议庭管辖案件。从陪审员的人数和座位安排来看,其更偏向于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制"。其陪审员的选任,实施随机抽选和一案一选,兼顾了公民参与的广泛性与代表性。同时,韩国规定了陪审员的"即时审判制度"和保护、惩罚措施。为了配套该制度的运行,韩国还创设了审理前整理程序、引入了证据开示制度、强化了集中审理原则。从韩国国民参与审判制度的运行状况中,我们能够得到不少启示,为我国近期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提供借鉴和指引。
- 许克军
- 关键词:人民陪审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