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轩
- 作品数:16 被引量:31H指数:4
- 供职机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更多>>
- 发文基金: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模式的审视与优化被引量:2
- 2016年
- 刑事执行监督主要是对刑罚执行及涉及人身自由刑事强制措施是否合法进行法律监督,核心内容就是对刑事执行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不断深入,对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原有的工作模式与党中央、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及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亟需转变工作模式,全面从监所检察走向刑事执行检察。
- 陈振兴李革吴轩
- 关键词:刑事执行监所检察
- 法治思维视野下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的路径选择
- <正>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从价值观和方法论上,对新时期如何治国理政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法治的精髓,也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本质在于,国家权力在...
- 吴轩
- 文献传递
- 审查批准逮捕环节翻供问题初探
- 2015年
- 审查批捕环节犯罪嫌疑人翻供的主要原因有二方面:一是司法人员工作中的失误或滥用职权造成;二是嫌疑人自身的原因。正确审查和判断嫌疑人翻供,应分析工作人员获取口供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在制作迅问笔录时,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遏制犯罪嫌疑人翻供的有效途径。
- 张艳吴轩
- 关键词:翻供犯罪嫌疑人
- 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初省思被引量:4
- 2015年
- 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不仅得到理论界的赞同,更得到实务界的验证。但是,在实践中,部分司法人员片面、狭义的理解客观性证据范围,忽视口供等言词证据,走向唯客观性证据论的极端。更有甚者,异化为客观性证据定案标准,重视单个客观性证据而忽视客观性证据链条。同时,侦查机关仍习惯于摸排、抓人和审讯这"三把斧"式的侦查模式,侦查模式有待转型。因此,司法人员要正确认识面临的问题,准确理解审查模式改革的精髓,防止实践中的执行异化。
- 吴轩
- 关键词:审查模式
- 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多维透视被引量:2
- 2015年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这一划时代的变革彰显了刑事诉讼的程序价值,在客观上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因此,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遵循怎样的发展之维,需要我们从正面、反面以及现实的多重维度,客观地去探寻答案.
- 吴轩
- 关键词:侦查工作职务犯罪诉讼制度改革依法治国刑事诉讼
- 论网络言论的刑法规制——以“两高”关于网络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为契机被引量:4
- 2015年
- 网络言论私法保护和公法救济密切关联,网络言论刑法规制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目前我国网络言论刑法规措施存在过于零散、互相矛盾、层级太低等问题,新的司法解释具有一定的优势和进步,域外资格刑科学配置和大量网络言论过失犯罪入罪等做法值得我国借鉴。在司法适用中,应当正确处理与网络犯罪以及刑法罪名的关系,防止网络言论犯罪名成为威权主义的工具,正确适用新的司法解释,侮辱诽谤不一定要点名道姓,转发者、点击者、浏览者也有可能构罪,坚持主客观一致原则,重视特殊身份当事人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着力网络言论刑法规制一体化建构,注重与边缘问题的交错互动。
- 陈小炜吴轩
- 关键词:网络言论刑法规制司法适用
- 情报监控中通信运营商权利义务的比较与借鉴被引量:3
- 2018年
- 信息化时代利用高科技进行情报监控对于维护国家安全不可或缺,但也可能造成对通信运营商营业自由权、财产权的严重干涉,因此,在立法上合理设置情报监控中通信运营商的权利义务对其权利保障有着重要的意义。美国、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相关法律法规中均有情报监控中通信运营商权利义务的明确规定。课予通信运营商积极配合、消极忍受情报监控的义务会构成对其营业自由权、财产权的干涉,其设置应符合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的现代法治原则。为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化建设,我国大陆地区有必要借鉴美国、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以法律保留原则和比例原则为考量基点,合理设置通信运营商的权利义务,在国家安全维护和通信运营商权利保障之间取得平衡。
- 吴常青吴轩
- 关键词:通信运营商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
- 检察监督体系的现代化展开
- 2017年
- 当前,司法体制改革正进入决战期,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亦在职极推进,多种改革的叠加关乎检察监督的再定位。
- 吴轩
- 关键词:检察监督司法体制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再定位审判
- 审查逮捕权司法化孱弱的病理及诊治被引量:3
- 2016年
- 现行刑诉法使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权向着司法化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但实践中存在着提捕审查义务被搁置、证据审查意识淡薄、羁押必要性审查被遗忘,以及"构罪即捕""以捕代侦""不当羁押"与"逮捕绑架"等病理,此举有违审查逮捕权本应具有的司法化功能特质。须将此项权力与追诉权剥离,将审查逮捕案件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构建犯罪嫌疑人对逮捕案件申请复核的程序及防范不当羁押的机制,铸就此项权力的司法品格以实现司法公正。
- 郜占川吴轩
- 关键词:正当程序司法化诉讼构造
- 强制医疗执行的检察监督被引量:2
- 2013年
-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将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权赋予检察机关,在强制医疗执行的检察监督中,要从交付和变更执行、医疗和监管活动以及解除强制医疗等方面进行检察监督,只有积极探索强制医疗执行检察监督的机制,促进强制医疗执法活动依法进行,才能保障被强制医疗人的合法权益。
- 李革吴轩
- 关键词:检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