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福新
- 作品数:4 被引量:3H指数:1
- 供职机构:天津海事法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交通运输工程更多>>
- 论货运代理人从事的契约承运业务
- 2008年
- 货运代理人可以作为契约承运人赚取运费差价利润,包括杂货和散货的租船运输中的租进和转租船舶,以及在集装箱运输中转卖箱位服务的无船承运人。因为代理业务和契约承运业务经常交叉重叠操作,使得在司法实践中辨别二者产生困难。文章从货运代理人向契约承运人发展和区分的角度进行了初步探讨。
- 石福新
- 关键词:货运代理人司法判定
- 海运留置权有关问题探究被引量:3
- 2005年
- 由于海上运输的高风险性,船舶产生滞期或其他意外费用随时可能发生,船上所载货物是重要的保障,所以,没有哪个船东会对海运留置权忽视。我国法律也对留置权的行使作了一些相关的规定。但是,海运留置权在实践中存在着很多的现实问题,如留置的场所、处置方法等等。承运人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并非易事。本文结合司法实践对海运货物留置权有关问题做一探究。
- 石福新高卫平
- 关键词:留置权海上运输海运货物承运人
- 海运留置权实务探讨
- 引言从事海商法律方面工作的人士,越发将海运法律的独立性提到重要位置,其与一般民法为“性质同一”的概念受到质疑。因为,用民法理论注释海运法律的问题,从未象现在这样令人感到困惑和不通。其中一个法律问题就是货物留置权。承运人对...
- 石福新
- 文献传递
- 沿海货物运输合同的有关法律问题
- 1998年
- 在沿海货物运输实践中,存在着诸多需要澄清和认同的法律问题。货物所有人自己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出运货物手续,很少有谁来关心运输法律关系和诉权等,如果在运输途中货物灭失或损坏,或有其他损失的发生,那么托运人要面对的问题是货物运输,谁是承运人,谁要对自己的损失负责?作为收货人的一方是否为合同的当事人,能否依据运输合同起诉?本文将就上述问题作初步探讨。
- 石福新
- 关键词:货物运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