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鑫
- 作品数:10 被引量:7H指数:1
- 供职机构: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从“占有关系”重新界分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被引量:1
- 2016年
- 纠缠于行为人利用的究竟是何种便利来区分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传统方法往往会使我们陷入概念争执的泥淖,切换到"占有关系"的视角有助于我们重新认识两罪的关系;应将职务侵占罪归入侵占类犯罪的谱系,同时将该罪的客观行为纯化为侵吞这一种方式;"利用职务之便"实际上是在修饰行为人与目标物之间的"占有关系",而非用于描述行为人获取目标物的方式与手段;"职务身份"的判断应让位于"占有关系"的判断,两罪界分的关键点在于考察行为人与目标物之间是否形成了占有关系。
- 陈鑫
- 关键词:职务侵占罪盗窃罪利用职务之便
- “赃款去向”之于贪污罪的刑法意义
- 2015年
- 贪污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经常以将赃款用于公务活动或单位事项作为抗辩事由,赃款去向虽不是贪污罪的构成要件要素,但查明赃款去向可以反证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贪污罪本质上是侵财犯罪的身份化,可借助于侵财类犯罪来理解贪污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在审查赃款去向的抗辩事由时,要审查证据的"时空性"以排除行为人临时避罪之可能,应坚持对事实的"有限印证"以应对行为人所提出的"幽灵抗辩",可通过证据的"双重性"以反证行为人的犯罪目的。
- 陈正云陈鑫
- 关键词:贪污罪赃款去向非法占有目的证据审查
- 从“占有关系”重新界分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被引量:4
- 2016年
- 纠缠于行为人利用的究竟是何种便利来区分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传统方法往往会使我们陷入概念争执的泥淖,我们不妨切换到"占有关系"的视角来重新认识两罪的关系:将职务侵占罪归入侵占罪的谱系,同时将该罪的客观行为纯化为侵吞这一种方式;"利用职务之便"实际上是在修饰行为人与目标物之间的"占有关系",而非用于描述行为人获取目标物的方式与手段;"职务身份"的判断应让位于"占有关系"的判断,两罪界分的关键点在于考察行为人与目标物之间是否形成了占有关系。
- 杨杰陈鑫
- 关键词:职务侵占罪盗窃罪利用职务之便
- 罪量在阶层犯罪论体系中的地位
- 2015年
- 我国刑法典中充斥着大量表征行为及结果程度的词语,学者称之为"罪量"。任何犯罪构成理论都必须以法条为依托,理论上的犯罪构成体系需要为法典中每一元素在体系中的地位做出符合逻辑的安排与说明。引进德日阶层犯罪构成理论之后,为了让该理论更加契合于我国的刑法典,罪量在该体系中应重新定位于违法性阶层之中。其中一些罪量是犯罪成立的消极判断,可视为"违法阻却事由",另一些则可借鉴"可罚的违法性"理论加以认识。
- 陈鑫
- 关键词:犯罪论体系
- 略析错案追责与司法豁免
- 2016年
- 严苛的追责态势容易诱发司法人员消极履职以规避职业风险,在强调错案追责的同时应赋予办案人员以司法豁免权,符合"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宗旨。当司法人员获得办案责任的豁免权之后,职业纪律责任继而充当了一种必要的补充。对司法人员的惩戒视角应从对案件实体结果的关注转移到对司法人员职业行为的监控上来,打破以往责任追究"唯结果论"的怪圈,建立以司法人员职业伦理规范为核心的新型追责模式。
- 陈鑫
- 关键词:司法豁免自由心证期待可能性
- 取走滞留在ATM机中无卡无折存款的行为认定
- 2016年
- 近年来,随着技术的进步,银行ATM机发展出了无卡无折快速存款业务,但在ATM机上办理该项业务的储户因不熟练等原因常在未竟操作的情况下离去,后续储户将前者滞留在ATM机中的待存现金取走的行为该如何认定,司法实务界尚存争议。绝大多数疑难复杂的财产犯罪案件都与"占有"这一刑法概念有关,本文将从两则案例切入,在对刑法占有的建立、维系、消逝与归属进行系统论述的基础上,结合ATM机的实际运作机理,最终判定滞留在ATM机里的待存现金仍归被害人占有,他人将此取走将涉嫌构成盗窃罪。
- 陈鑫
- 关键词:侵占罪盗窃罪
- 不同种有期自由刑并罚问题研究
- 2015年
- 当数罪主刑中同时出现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时该如何并罚,刑法对此并无直接明确的规定。较之并科原则的严厉与吸收原则的纵容,限制加重原则在处理该问题上表现出优越性,应作为解决该问题的基本原则。适用限制加重原则的关键,不在于回答如何在相异主刑之间进行换算,而在于探知对轻罪主刑进行削弱的程度和比例。有关刑期量化这一技术性问题可以从限制加重原则的立法旨意中得到启示,并借助对重罪主刑与轻罪主刑之间联动关系的考察,从而得到非同种有期自由刑并罚刑期的计算公式。
- 陈鑫
- 关键词:数罪并罚
- 论盗窃罪的“利用意思”与“排除意思”被引量:1
- 2017年
- 非法占有目的是盗窃罪不成文的主观要素,其与盗窃故意有所不同,能够辅助行为定性,故可自成一体。非法占有目的包含排除意思和利用意思,解释利用意思时应体现对财物价值的保护。利用意思仍要保留但无需刻意证明,在确认行为人具有排除意思的基础上推定即可。利用意思的本质是享受获取财物所可能带来的各种利益,无论行为人对到手后的财物如何使用,只要该财物能够满足其特定需求,就认为其享受了利益,也就具备了利用意思。
- 陈鑫
- 关键词:盗窃罪非法占有目的
- 取走滞留在ATM机中无卡无折存款的行为认定
- 2016年
- 近年来,银行ATM机发展出了无卡无折快速存款业务,有些储户在办理该项业务时因不熟练等原因会在未尽操作的情况下离去,其滞留在ATM机中的待存现金被后续储户顺势取走,关于该行为的定性司法实务界尚存争议。绝大多数疑难复杂的财产犯罪案件都与"占有"这一刑法概念有关,在对刑法占有的建立、维系、消逝与归属进行系统论述的基础上,结合ATM机的实际运作机理,可以判定滞留在ATM机里的现金仍归被害人所占有,他人将此取走将涉嫌构成盗窃罪。
- 陈鑫吴心田
- 关键词:盗窃罪侵占罪
- 刑事辨认笔录的规范性审查——以B市检察院办案实践为样本被引量:1
- 2019年
- 囿于法律规定粗疏、办案人员证据意识淡薄、违法取证情形一定程度存在等因素影响,刑事辨认存在诸多不规范问题,影响了刑事辨认活动良性发展。对此,办案中应强化对刑事辨认笔录的审查力度。在辨认准备阶段,应从启动辨认程序的必要性、选择辨认参与者的适当性、组织辨认的及时性等方面审查是否应启动刑事辨认程序;在辨认进行阶段,应重点审查辨前询(讯)问规则、辨前回避规则、个别辨认规则、混杂辨认规则等是否贯彻到位;在辨认结束阶段,应重点审查辨认对象基本信息、辨认照片、辨认结论等笔录基本要素是否完备。
- 陈鑫
- 关键词:审查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