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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碧琦

作品数:8 被引量:49H指数:4
供职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6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5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4篇网络空间
  • 2篇联网
  • 2篇命运共同体
  • 2篇互联
  • 2篇互联网
  • 2篇共同体
  • 2篇国际法
  • 1篇行业自律
  • 1篇移交
  • 1篇隐私
  • 1篇有效性
  • 1篇正当
  • 1篇双轨制
  • 1篇全球互联网
  • 1篇网络治理
  • 1篇相关方
  • 1篇利益相关方
  • 1篇联合国
  • 1篇联网监管
  • 1篇美欧

机构

  • 6篇武汉大学
  • 1篇中国信息通信...

作者

  • 6篇刘碧琦
  • 1篇黄志雄

传媒

  • 1篇厦门大学学报...
  • 1篇广西社会科学
  • 1篇社会科学家
  • 1篇理论月刊
  • 1篇电子政务
  • 1篇国际法研究

年份

  • 2篇2021
  • 1篇2020
  • 1篇2018
  • 2篇2016
8 条 记 录,以下是 1-6
排序方式:
论国际法类推适用的有效性——以《塔林手册》为视角被引量:2
2021年
有关如何适用现有国际法,成为当前推进网络空间国际法治的重点和难点。作为一种颇具争议的法律适用方法,法律类推在国际法发展早期曾发挥着重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面对专门的网络空间国际法的缺失,为增强现有国际法在网络空间的适用性,西方国家隆重推出《塔林手册》,并将国际法的类推适用与国际法的解释等同视之。然而,在漫长的国际实践发展进程中,有关国际法类推适用的条件或要素逐渐形成具有普适性的判断标准,由此也为评价《塔林手册》类推适用国际法的有效性提供相对客观的依据。《塔林手册》的发展与网络空间国际法治的演进息息相关,以该手册为视角探究国际法类推适用的有效性,不仅关乎现有国际法在网络空间适用的正当性和充分性,也关乎网络空间治理的进展与成效,更关乎网络空间未来的国际秩序与国际格局,因而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刘碧琦
关键词:网络空间国际法治
英国互联网监管:模式、经验与启示被引量:14
2016年
在加强互联网监管逐渐成为各国共识的今天,英国以行业自律为主导的互联网监管模式具有诸多自身的特色。该模式以互联网行业自律规范作为直接和主要的监管准则,国家立法则仅予以间接配合。相应地,在监管机构设置上,英国的行政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机构相辅相成,共同为英国互联网的良好监管做出了贡献。批判借鉴英国的互联网监管经验,可以为提升我国互联网监管水平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黄志雄刘碧琦
关键词:互联网监管行业自律
美欧《隐私盾协议》评析被引量:13
2016年
在个人数据保护领域,美欧的立法和相关实践一直走在世界前列。作为国际上首个规制跨境数据流通的国际协议,《安全港协议》曾长期为美欧跨境数据流通提供重要索引和指南,然而"斯诺登事件"的爆发,尤其是《安全港协议》无效案,直接将该协议碾为废墟。成长于该废墟之上的《隐私盾协议》,既汲取了《安全港协议》的失败教训,又在该协议的基础上有新的突破和发展。虽然肯定和质疑之声并存,《隐私盾协议》作为美欧规制跨境数据流通的新规则,不仅对美欧各自数据保护立法和配套机制的完善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还有可能成为国际个人数据保护领域里的新范式,并对我国个人数据保护相关机制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些许启发和借鉴。
刘碧琦
关键词:个人数据保护
全球互联网规则制定的演进与中国策略选择被引量:3
2018年
为维护互联网的安全与稳定,全球互联网规则的制定日益受到各方的关注。迄今为止,全球互联网规则的制定经历了互联网资源空间的建立、美国政府确立权威地位以及各方全面介入规则制定三个发展时期。多利益相关方机制是全球互联网规则制定的重要方法,多边主义在一些互联网规则制定领域仍然适用。IANA职能监管权移交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美国政府单边控制互联网关键资源的规则运行架构,但没有明显削弱其在全球互联网规则制定体系的主导作用。推进金砖国家网络合作是当前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路径,中国应制定务实方略,通过金砖合作,寻求最大公约数,早日实现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愿景。
郭丰刘昱刘碧琦
论国际法在网络空间适用的依据和正当性被引量:1
2020年
2013年国际法被正式确认适用于网络空间以来,有关国际法在网络空间适用的依据和正当性,国际社会始终存在认知分歧,国际法学界则出现了以“工具论”“习惯国际法论”和“替代方案论”为主要代表的矛盾性主张。在现实主义层面上,这些主张均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和合理性。然而,2017年以来网络空间国际法治所呈现的矛盾交叠、共识难成之势,反衬出上述主张不仅在自洽性方面存在先天不足,而且均未能洞悉网络空间国际法治问题之全貌,更无法单独作为国际法在网络空间适用的依据或正当性之证明。国际法之所以在网络空间具有适用性,根源于国际法的社会基础并未产生动摇,国际社会也亟须发挥国际法对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保障性作用,而广泛的国际共识将成为统领一切之核心。
刘碧琦
关键词:网络空间国际法
联合国“双轨制”下网络空间国家责任认定的困境与出路被引量:4
2021年
网络空间由于具有高技术性和扁平化等特点,使得以国家责任认定为代表的网络空间治理问题变得尤为复杂。归因问题的解决是国家责任认定的先决条件,也是国际社会推进网络空间治理的当务之急,需要同时克服技术和规则两个层面的阻碍。从主体层面来看,国家和国际组织是适用国际法和认定网络空间国家责任的常规主体,在具体实践中却各自面临不同方面的问题与争论。2017年联合国推进网络空间治理"双轨制"的诞生,使得参与主体更加多元,有利于发挥非国家行为体的建设性作用且具有显著双面性的多利益相关方模式发展成为网络空间国家责任认定的新路径。趋利避害地将多利益相关方模式嵌入以多边主义为主导的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将是未来网络空间国家责任认定的出路。
刘碧琦
关键词:网络空间双轨制网络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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