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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强

作品数:8 被引量:37H指数:3
供职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社会学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7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6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 1篇社会学

主题

  • 3篇法律
  • 2篇压制性
  • 2篇司法
  • 2篇恢复性
  • 1篇迪尔凯姆
  • 1篇刑法
  • 1篇性权利
  • 1篇依法
  • 1篇依法治国
  • 1篇义务
  • 1篇淫秽
  • 1篇淫秽物品
  • 1篇账号
  • 1篇智力
  • 1篇秩序
  • 1篇治国
  • 1篇商业判断规则
  • 1篇施密特
  • 1篇思维
  • 1篇司法保护

机构

  • 7篇中国人民大学
  • 1篇华中师范大学

作者

  • 7篇张强
  • 1篇常健

传媒

  • 1篇求是学刊
  • 1篇中国矿业大学...
  • 1篇法商研究
  • 1篇中小企业管理...
  • 1篇山东警察学院...
  • 1篇北方法学
  • 1篇残疾人研究

年份

  • 1篇2019
  • 1篇2018
  • 1篇2017
  • 1篇2016
  • 1篇2015
  • 1篇2014
  • 1篇2013
8 条 记 录,以下是 1-7
排序方式:
商业判断规则:发展趋势、适用限制及完善——以有限责任公司股利分配为视角被引量:30
2013年
商业判断规则是英美国家司法实践中在公司股权分散、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一项重要的法律规则,其具有董事责任避风港的价值功效,能够有效抵御甚或是攻击股东诉讼。但是,它绝非仅仅对公开公司才有适用的必要,即使是闭锁公司里的经营决策也能触发其适用。可是,当其同等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时,其不仅面临有限责任公司异质性导致的诸多限制,甚至可能成为股东压迫的工具。合理预期标准作为一种判定股东压迫是否存在的新型司法规则,能够有效地完善商业判断规则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的适用。我国可选择以商业判断规则为主、合理预期标准为辅来重构商业判断规则的适用标准,以期实现股东利益与董事裁量自由之间的衡平。
常健张强
关键词:公司法商业判断规则股利分配
为涂尔干的法律演化理论声辩被引量:1
2015年
涂尔干从社会学角度勾画出从压制性法到恢复性法的演化路径,学者们从理论与经验层面对其进行了批评与检验。理论层面的批评集中在道德法律同一论、法律演化理论的虚构性及其具体内容的缺漏三方面;经验层面的检验则对从压制性法到恢复性法的演化顺序提出了挑战。其实,理论层面的批评忽略了法律演化理论的道德批判目的并遗漏了文本细节,而经验层面的检验存在方法论上的局限并误读了涂尔干的理论。涂尔干注重理论建构而对事实作简化处理,确保了理论体系的明确性,为当下中国的法社会学研究树立了典范。
张强
论智力残障者性权利的司法保护被引量:3
2018年
性权利是一种具有普适性的基本人权,智力残障者的性权利理应得到尊重与保护,对我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残疾人权利公约》可以提供法律依据。我国司法实践中,与智力残障者发生性关系,不论智力残障者是否同意,一律定强奸罪的家长主义做法,忽视了智力残障者的性自治,也不符合其最大利益。我国在司法上应该借鉴域外的经验,对同意的认定采取情境化的方法,以克服家长主义的缺陷。
张强
关键词:性权利家长主义
卖一个云盘账号判10年——对刑法363条适用问题的研究
2016年
通过互联网销售云盘(网盘)账号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在近年来大量出现,大部分案例按照2004年公布和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了定罪和量刑,笔者认为,这一司法解释不能适用于通过云盘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信息技术的发展,需要从立法的层面予以及时的应对;但是刑法的适用过程应该谦抑谨慎,否则,既有违刑法罪刑法定的精神,也造成了事实上的严重不公。
张强
关键词:法律解释
论施密特的具体秩序思维被引量:3
2017年
施密特将法分解为规范、决断和具体秩序三个基本要素,具体秩序是规范生成与适用的背景,是决断的制度性条件,因而是法的最终概念。具体秩序生成于社会内部,其形式载体是制度,实质内涵则为正常情形下的整体状态,包含功能主义秩序和伦理实质两部分。具体秩序思维可以通过概括条款得以贯彻,实现对形式主义的扬弃,但这引发了法律不确定性问题。施密特主张通过"共识性"方案解决这一问题,但却为纳粹意识形态介入法律提供了通道。尽管如此,施密特的法理论在深化对于法律本质的认识上的智识努力仍是值得肯定的,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看待"法"的多元视角。
张强
关键词:法律不确定性
法哲学视野下习惯的生成与规范性来源
2019年
对习惯规范性来源的阐释构成习惯作为解决纠纷的公共尺度的正当性说明。从法哲学切入,主体性视角下的习惯由客观要素和主观要素构成,且表征为主体内心确信的主观要素是最根本的要素。但是,个体独立的心理状态并不能形成规范性的预期网络,以致人们对规则的认识会缺乏同一性。相比之下,主体间性视角更为可取。由相互承诺、正确性和共同性构成的主体间的规范性实践在商谈机制的作用下能避免主体性视角的难题,揭示习惯的生成机制和规范内涵。吉尔伯特的共同承诺理论对习惯的规范性具有阐释力,习惯的规范性源于参与者对共同承诺的创造者的亏欠。
张强
关键词:内心确信义务
通过强化中间团体推进依法治国——从迪尔凯姆的法律演化理论说起
2014年
迪尔凯姆的法律演化理论揭示出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过程中,由于法律的社会整合作用使道德意识出现分化和弱化的现象,并提出通过职业群体的道德培育功能实现社会整合。其实,职业群体也有自己的局限性,它必须与家庭协作才能共同推进社会整合。对依法治国而言,这两种中间团体的道德培育功能对于法律创制和实施皆有积极作用。但在当下的中国,中间团体十分软化。因此,需要通过强化中间团体的力量推进依法治国。
张强
关键词:依法治国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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