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张融

作品数:16 被引量:23H指数:3
供职机构: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医药卫生社会学更多>>

文献类型

  • 15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2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 1篇医药卫生
  • 1篇社会学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3篇重大疾病
  • 3篇可撤销
  • 3篇可撤销婚姻
  • 3篇撤销婚姻
  • 2篇婚姻
  • 2篇教学
  • 2篇个人信息
  • 2篇法律
  • 2篇法学
  • 2篇财产
  • 1篇代孕
  • 1篇斗士
  • 1篇读书
  • 1篇读书札记
  • 1篇信息权
  • 1篇行政
  • 1篇行政法
  • 1篇学法
  • 1篇学界
  • 1篇演绎权

机构

  • 15篇广西师范大学
  • 1篇湖南师范大学
  • 1篇暨南大学

作者

  • 15篇张融
  • 1篇陈宗波
  • 1篇蒋新苗

传媒

  • 3篇牡丹江大学学...
  • 2篇学理论
  • 1篇医学与社会
  • 1篇图书馆建设
  • 1篇南京中医药大...
  • 1篇西安电子科技...
  • 1篇河南科技大学...
  • 1篇西南民族大学...
  • 1篇中国政法大学...
  • 1篇医学与法学
  • 1篇豫章师范学院...
  • 1篇桂学研究

年份

  • 1篇2023
  • 4篇2022
  • 6篇2021
  • 4篇2020
16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试探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应用路径——以侵权法教学为例被引量:1
2021年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产生于美国的教学方法,其强调的是学生参与案例讨论的主动性。该教学方法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引入我国,得到了不少高校教师的青睐。从理论上说,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具有一定的优势。然而,从实践来看,案例教学法却遭遇到应用上的困境,包括学生参与案例讨论的积极性低、学生创造性的回答少等问题,这使案例教学法没有取得预期成效。通过分析发现,其中的原因主要在于我国的具体国情决定了产生于美国的案例教学法不能照搬进我国的高校课堂中。为此,应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对案例教学法进行改进,以此而尽可能地消除应用上的困境,从而发挥案例教学法的作用。
张融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法学教学
可撤销婚姻制度“重大疾病”的认定
2022年
《民法典》在可撤销婚姻制度中新增设“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撤销事由。对于何为“重大疾病”,《民法典》并未作出明确规定,由此在学术界和司法界产生理解上的分歧。通过对立法沿革的剖析可知,结婚中的疾病规定,历经了从公共利益到个人利益的过程,重大疾病归入可撤销婚姻制度,正体现出立法对个人利益的重视,故重大疾病应侧重从个人意愿的角度去理解。但这并非意味着个人意愿是认定重大疾病的唯一依据,是否构成重大疾病,仍需要兼顾婚姻家庭关系中弱者的利益。从本质上说,这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重大疾病的认定需要平衡不同的利益。在此之下的重大疾病认定,应看该疾病对被隐瞒方利益的损害,是否高于撤销婚姻对婚姻家庭关系中弱者利益的损害,若是高于则法院可将被隐瞒方宣称的疾病视为重大疾病。
张融谢清云
关键词: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婚姻自由弱者利益
论婚姻人身协议的法律效力
2021年
婚姻人身协议是与婚姻财产协议相对的概念,一般是指夫妻双方就婚姻中的人身关系作出的约定。目前,我国立法仅就婚姻财产协议作出规定,这使有关婚姻人身协议问题的解决陷入无法可依的境地,由此在学术界和司法界出现严重的分歧,此种分歧主要集中在婚姻人身协议法律效力的认定上。从本质而言,婚姻人身协议的效力认定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在此过程中,需要对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作出取舍。在我国个人兼及社会本位的法律理念下,不仅个人利益需要顾及,而且社会利益亦不能忽视。由于婚姻人身协议主要体现的是个人利益,因此,在协议效力的认定上,应侧重于社会利益的保护。在此之下,夫妻只有在法律规定的婚姻人身权利和义务的框架下达成婚姻人身协议,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张融
关键词:法律效力社会利益
试探裁判文书上网中的个人信息保护路径被引量:2
2021年
裁判文书上网是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助于社会公众知情权的实现。然而,上网的裁判文书中存在一些个人信息容易被他人不当利用。对此,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借以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减少个人信息被曝光的几率。但是,由于对社会公众知情权的偏重,在上网的裁判文书中个人信息保护的力度并不尽如人意,终使信息权利人的利益难以得到完整保护。因此,必须在裁判文书上网与个人信息保护之间重新作出衡平。在《民法典》强调个人信息使用必要性的语境下,衡平应以必要性原则为引导,适当侧重个人信息的保护,在上网的裁判文书中删除不必要的个人信息,以使社会公众知情权和个人信息都能得到最大化保护。
张融
关键词:知情权个人信息
可撤销婚姻中“重大疾病”的认定研究
2022年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将隐瞒重大疾病视为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却未明确界定“重大疾病”,因而在重大疾病的认定上存在争议,导致司法实践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学说中最符合当前社会主义婚姻制度实践要求的是真实意愿说,即应该尊重个人在重大疾病认定上的真实意愿。由于影响个人意愿的疾病概念过于模糊,因此还应当加上客观标准对个人意愿加以明确。据此,重大疾病应为不患病的一方知晓另一方患病的事实后会影响其结婚意愿的,且会对不患病一方或者其后代的健康造成严重影响,或者使得婚姻家庭的正常功能无法得以实现的疾病。
李韵张融
关键词: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
从平面到立体:室内设计作品著作权保护的二元论
2021年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物质上的满足已不再是人们的首要期盼,而精神上的享受正逐渐成为人们的首要追求,在此情境下,给予人们精神美感享受的室内设计行业的出现成为必然。然而,我国现有的著作权保护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导致室内设计作品处于随时被侵权的高风险境地。具体而言,由于立法规定的滞后,导致在确定室内设计作品的权利保护基础时,出现了一元论和二元论的分歧。此种分歧的存在,将不利于相关主体的利益维护,因此,必须尽早在立法中确定室内设计作品的权利保护基础。在综合分析室内设计作品从平面到立体过程本质的基础上,可以得知二元论在保护室内设计作品中明显优于一元论。
张融石剑桥
关键词:室内设计作品复制权演绎权
可撤销婚姻中重大疾病的认定研究
202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增设了隐瞒重大疾病时,可撤销婚姻的条款,但未明确规定何为重大疾病,这给司法实践带来适用难题。为解决实践难题,以立法的价值理念为视角,认定重大疾病。通过剖析立法沿革,提取“隐瞒重大疾病”婚姻可撤销事由所蕴含的理念,提出在该新增设事由的背后,蕴含的个人自由和兼爱弱者理念。因此,在重大疾病的认定中,应侧重从个人意愿的角度去理解,但也要兼顾婚姻家庭关系中弱者的利益。这意味着法院在认定重大疾病时,不以被隐瞒方的个人意愿作为唯一依据,而应适当考虑婚姻家庭关系中弱者的利益,认定被隐瞒方所称的疾病是否属于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的类别包括了不可治愈疾病、严重影响被隐瞒方权益的可治愈疾病。但是,如果被隐瞒方在提起婚姻撤销诉讼时,隐瞒方的疾病已经治愈,法院则不应再对婚姻进行撤销。
张融
关键词:卫生法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
论个人信息权的私权属性——以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的关系为视角被引量:7
2021年
个人信息权的确立彰显了国家对自然人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然而囿于原有的立法思维,新确立的个人信息权仍被定位为人格权。虽然不可否认个人信息承载着人格利益,但从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的关系来看,其中的人格利益与隐私权客体几近一致。人格利益保护功能上的重叠,将容易造成两种权利在司法适用中的困境。与此同时,在个人信息财产价值日益凸显的大背景下,人格权化的个人信息权不仅会给传统人格权理论带来解释困境,而且信息主体的财产利益也难以得到充分维护。因此,在未来的立法修订中,应将个人信息权定位为财产权,这样才符合平等、公正以及民法本质的要求,从而有效地避免理论解释与司法适用的困境,最终信息主体的合法利益也才得以全面保障。
张融
关键词:个人信息权隐私权人格利益财产利益
论代孕亲子关系的法律行为认定标准——事实行为抑或法律行为的鉴别抉择被引量:3
2020年
代孕在为不孕夫妇带来生育希望的同时也挑战着现有的亲子关系认定。由于其生育与自然生育存在本质性差异,因此以事实行为作为代孕亲子关系的现行认定标准将存在着诸多局限性,有必要在现有法律体系下对其予以调整:将法律行为理论引为亲子关系认定标准,既可弥补事实行为在亲子关系认定中的不足,也符合亲子关系认定的目的;而在未来的立法中,则理应将法律行为标准作为代孕亲子关系认定的主要标准。
张融
关键词:代孕亲子关系法律行为儿童最大利益
从集体到个人:新中国家庭生活的变革--《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读书札记
2020年
在部分西方学者的眼中,对1949年以后中国的家庭生活存在一种误解,认为自新中国建立以后,家庭生活中的个人主义即已消失。为此,美国加州大学阎云翔教授通过其田野调查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在其著作《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中有体现。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家庭发生了巨大地变革,此种变革是一种个人价值得到不断凸显的过程,此过程主要体现在婚姻缔结意愿、家庭结构、家庭财产分配、住宅设计、赡养老人等方面,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此种过程仍将会在家庭生活中持续。
张融
关键词:家族主义私生活
共2页<12>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