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志宏
- 作品数:30 被引量:49H指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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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论我国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判决的自由流动
- 2010年
- 香港、澳门回归后,中央政府分别与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区签署了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特区实施CEPA协议后,加速了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客观上要求圆满解决在货物、人员、服务、资本流动中出现的各种争议,特别是要求实现判决自由流动问题。我国特别需要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国区际司法协助的原则,即在"一国两制"下,相互尊重和信任各法域的法律制度及根据其法律做成的民商事判决,促进相互之间判决的自由流动。
- 于志宏
-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民商事判决
- 澳门冲突法与内地冲突法比较研究——兼谈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问题被引量:8
- 2003年
- 根据澳门回归后冲突法的新变化 ,本文将澳门冲突法与内地冲突法在立法模式、体系结构、调整范围、主要内容、法律选择方法等方面作了分析比较 ,并对内地学者解决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建议和方法进行了归纳 ,最后提出了作者的看法 :内地应分别与港澳台地区分阶段、分轻重缓急、分部门、分难易 ,逐步逐个地解决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 ,有一定基础后 ,再制定全国统一的区际冲突法。
- 于志宏
- 关键词:冲突法区际法律冲突区际冲突法民法
- 试评澳门冲突法的新变化被引量:1
- 2002年
- 澳门回归后的冲突法借鉴了现代西方国家的一些新的立法思想 ,同时又考虑到澳门作为一个特别行政区的地位以及解决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实际状况 ,对有关内容作了较大的改变 ,主要体现在 :有关规定体现回归后的现实状况、属人法改为住所地法原则、解决多法域之间法律冲突的制度更符合国际上的通常做法、更为广泛地应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等。
- 于志宏
- 关键词:冲突法属人法区际法律冲突法域最密切联系原则
- 内地与澳门、香港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安排的法律思考
- 经过多方长期努力,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先后与澳门特别行政区达成了《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与香港特别行政区达成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
- 于志宏
- 关键词:区际私法民商事判决判决执行法律冲突
- 我国不同法域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公共秩序”适用探讨被引量:1
- 2017年
- 我国不同法域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公共秩序"与国家之间的有所不同,其并不具有国家之间的"主权"因素。公共秩序规定的实质是为了使本法域的法律特性得到尊重,但它是一把"双刃剑",滥用会损害各法域之间的正常活动。我国各法域利益是国家整体利益的一部分,公共秩序适用要充分考虑到本法域利益和国家整体利益的关系,在"一国两制"原则下不同法域制度并存于一体之中,共同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
- 于志宏于泽
- 关键词:判决承认与执行公共秩序社会公共利益
- 内地与香港特区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分析被引量:5
- 2015年
- 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的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活动,属于一国之下的区际司法协助问题,不宜参照"国际"做法,也不应墨守成规。随着社会的发展,两地经贸关系的密切交往,各法域的法律制度和传统也会发生改革和变化。要使得判决在两地自由流动,就要求对所承认和执行法院判决的范围更广,对所承认和执行法院判决的条件更为宽松。
- 于志宏
- 关键词:法域
- 建设“一带一路”过程中的外国法查明制度探究被引量:3
- 2015年
- 外国法查明是国家建设"一带一路"过程中准确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基础。鉴于我国当前的外国法查明制度的立法规范略显粗糙,暴露的理论和实务问题也较为突出,为了给"一带一路"提供司法保障,增强裁判的国际公信力,必须通过确定外国法查明的责任主体、制定外国法查明的后续补救措施、建立法官职业学习体系和平台、搭建"院校"合作的司法协助机制四种方式完善外国法查明制度。
- 于志宏张超
- 关键词:一带一路外国法查明
- 试析内地与澳门、香港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
- 2008年
- 经过多方长期努力,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先后与澳门特别行政区达成了《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与香港特别行政区达成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分别简称《内地与澳门判决安排》和《内地与香港判决安排》),这是在中国区际私法学术方面取得的了不起的重大成就。
- 于志宏
- 关键词:民商事判决最高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
- 对入世后法学教育目标的思考
- 2002年
- 长期以来,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法学教育没有一个确定的稳定目标,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目标、规格及模式,这不利于我国法律人才的培养。加入WTO对我国立法、司法及各行业部门都带来很大影响,势必也会给为这些部门提供后备人才的教育部门带来影响。社会上需要什么样的法律人才,法学教育的目标是什么,我们培养的法律人才能到什么部门或应该到什么部门去工作,这些问题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如何看待我国法学教育职能及培养人才目标问题,我们不妨先看看世界有关国家法学教育的基本情况。
- 于志宏
- 关键词:法学教育法律人才入世后大陆法系国家普通法系国家法律系
- 试论我国内地、港、澳三地物权的法律冲突及其解决
- 2003年
- 物权作为民法中的基本制度 ,在我国内地、香港、澳门的民事立法中存在较大的差异 ,主要表现在 ;物权客体的范围不同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规定不同 ;物权取得、变更和消灭的规定不同 ;动产和不动产的规定不同。解决内地、香港、澳门三地物权的法律冲突可遵循下面几个原则 :动产和不动产物权均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运输中的动产物权 ,适用送达地法 ;运输工具物权 ,适用登记地法。
- 于志宏
- 关键词:物权制度民事立法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法律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