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通过多中心、随机、对照的临床研究观察不同介入时间推拿手法对脑卒中患者肢体障碍的影响。方法:选取在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及余姚市中医医院针灸推拿康复科就诊的脑卒中肢体障碍患者,共120例。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2组各60例。观察组在发病后7~14 d的时间段开始采用推拿手法,对照组为在发病后14~30 d的时间段开始采用推拿手法。比较治疗前及治疗8周后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定标准(NFDS)、Berg平衡量表(BBS)、10 m最大步行速度(10 m MWS)、简式Fugl-Meyer(FMA)及改良的Barthel(MBI)指数量表的评分,评估不同介入时间的推拿手法对脑卒中肢体障碍的影响。结果:治疗后,2组NFDS、BBS、10 m MWS、FMA、MBI评分均较治疗前明显改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观察组NFDS评分与对照组比较,明显下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BBS、10 m MWS、FMA评分、MBI分别与对照组比较,均明显升高,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在早期7~14 d时间段开始对脑卒中肢体障碍患者采用推拿干预后,不仅可提早促进神经恢复,还可提高步行能力、平衡功能和运动能力,有效提高日常生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