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杨
- 作品数:18 被引量:43H指数:4
- 供职机构:中央财经大学更多>>
- 相关领域:文化科学经济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政治法律更多>>
- 构建有效的高校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被引量:3
- 2018年
- 做好安全稳定管理工作,对于高校事业健康发展、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对于国家、社会的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关键性作用。构建有效的高校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是高校安全稳定管理工作的现实需求,有利于准确把握学校的整体风险状况,有助于内部管理部门全面认识、精准把控、妥善处置潜在的风险隐患,提升高校安全稳定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 高杨
- 关键词:安全稳定风险评估高校
- 高校办公室全员育人工作管窥被引量:6
- 2017年
- 高校办公室是高校党委、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灵敏、高效、有序运转和切实推进学校"三育人"工作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目前,高校办公室在育人工作中存在着"一线"育人工作阵地的位置不突出,很难在短时期内直接发挥出显著的育人成效的具体问题。因此,如何在日常工作中挖掘具有育人实效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把握好开展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有效契机,以增强师生法治精神和公民意识为发力点,发挥育人功能的有效途径,对于改进和完善高校办公室职能可以提供有益的借鉴。
- 高杨
- 关键词:高校育人
- 高校管理育人工作质量保障体系构建的新时代意义、检验标准与推进路径
- 2020年
- "管理育人"是高校育人工作"三驾马车"之一,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研究高校管理育人工作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同时是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迫切需要。高校管理育人工作不能流于表面,在实际工作中要有深度,有实际成效,把管理育人工作同教育教学结合起来,在实践中不断检验管理育人的工作实效。管理育人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要具备明确的任务、要求、评价指标,通过整合资源、发挥系统综合效能来提高实践工作效率。
- 高杨张放
- 关键词:管理育人质量保障体系
- 抓牢高校党委保密工作主体责任的“牛鼻子”
- 2019年
-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了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新决策、新部署,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高校是保密工作的重要阵地,肩负着落实好保密工作的主体责任,必须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压实责任,把保密工作抓稳、抓实。
- 高杨
- 关键词:高校党委保密
- 用好功能 把握关键点 做好高校信访工作被引量:4
- 2016年
-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出台,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进入历史发展的转折时期和新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高等教育开始从外延扩张向内涵建设转型,新一轮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其中改革和发展给高校所带来的新的内外部矛盾成为摆在高校信访工作面前的新任务。如何创新高校信访工作机制,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 高杨
- 关键词:高校信访工作
- 2019年新三板环保公司景气表现
- 2020年
- 文章基于2019年新三板公司的年报数据,对其中的环保公司相关数据展开分析,结果显示:新三板环保公司2019年总体景气表现不及2018年。
- 黄滨辉李宝娟柴蔚舒王妍刘轶芳刘倩董一粟吕素佳高杨孙益卓李屹
- 协同创新视角下首都高教园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构建研究——以北京市沙河高教园区为例被引量:4
- 2020年
- 首都高教园的建设初衷就是要聚合优质教育资源,通过政府的有力协调机制,调动优质教育资源并形成合力,为首都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质量人才。在协同创新的视角下,构建沙河高教园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共享机制,着力探索破解园区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现实困境的有效方法,寻找契合高教园区大学生特点和实际需求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路径,对于提升园区大学生培养质量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 高杨
- 关键词:协同创新高教园思想政治教育共享机制
- 依法治教视阈下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研究
- 法治既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可靠保障,也是现代教育治理的基本特征。而大力推进教育领域改革,健全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则是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因此,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教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将...
- 冯俊波高杨
- 关键词:依法治教大学治理
- 税收征纳关系的理性均衡研究
- 高杨
- 关键词:纳税理性博弈
- 校园欺凌自杀与学校责任——基于日本1989-2018年民事裁判文书的分析
- 2021年
- 分析日本校园欺凌自杀诉讼的民事裁判文书可以发现,校园欺凌自杀更多地发生在初中阶段的公立学校,而法院认定学校需要承担责任的比例并不高。日本学校防治校园欺凌的法律义务来源在于2013年颁布、2015年修订的《欺凌预防对策推进法》,责任依据为《国家赔偿法》《民法》等法律。法院在判断学校是否对学生校园欺凌自杀承担责任时,主要从欺凌严重性、权益侵害、过失以及学校过失与自杀行为存在的因果关系等要件进行判断。其中核心问题是判断学校是否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而前提是学校存在预见欺凌自杀的可能性。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社会对校园欺凌认识的提高,对学校的要求逐渐从预见校园欺凌自杀的具体可能性转向一般性地认识到欺凌严重性。
- 张挺高杨
- 关键词:自杀安全保障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