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晓安
- 作品数:26 被引量:64H指数:5
- 供职机构:井冈山大学政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研究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环境科学与工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 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制度的完善探讨被引量:7
- 2002年
-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特别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大规模展开 ,由环境污染所造成的环境侵权问题将成为今后我国的一大社会问题。我国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制度已经建立了较好的基础 ,但在责任构成、举证责任、赔偿范围、责任方式与救济途径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与缺陷 ,这就需要我们认真借鉴国外行之有效的一些先进做法 。
- 欧阳晓安
- 关键词:侵权责任制度环境污染民事责任
- 新农村建设中农村环境教育面临的困境与对策——以江西省为例被引量:9
- 2007年
- 农村环境教育是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本文以江西省为个案,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和总结了农村环境教育面临的困境,并提出加强农村环境教育的对策性建议,力求为科学地组织实施农村环境教育活动提供有益参考。
- 仰和芝欧阳晓安
-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教育
- 我国检察机关领导体制改革之探析
- 2005年
- 建国50多年以来,我国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几经反复和变化,目前的双重领导体制对检察权的行使、国家法制的统一与检察队伍素质的提高等仍存在不少掣肘。我们认为,构建我国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既要考虑我国的政治体制,也应顾及检察机关自身的性质与法律地位,还需借鉴国外的成功实践经验。基此,我国检察机关应实行垂直领导体制。
- 欧阳晓安黄春根
- 关键词:检察机关
- 民主党派网络政治参与问题研究被引量:1
- 2014年
- 网络与政治结合衍生出网络政治参与,让民主党派政治参与的形式和手段更加丰富多样。民主党派组织及其成员通过建立网站、参与网络政治讨论、撰写博客和微博等方式参与到网络政治中来。民主党派成员的网络政治参与比普通公民的网络政治参与更趋理性和成熟,对我国网络政治建设有积极贡献,但其实效性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应当通过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优化民主党派网站内容、培养民主党派网络意见领袖、加强党派成员网络政治参与能力建设等途径来提高我国民主党派网络政治参与的实效。
- 叶国平欧阳晓安
- 关键词:民主党派网络政治参与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研究
- 2005年
-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司法适用中存在主体范围过小、构成要件内涵不明确、缺乏程序上的保障等问题,应当将主体范围拓展到特定条件下的“第三者”和离婚无过错方的继承人。对离婚损害赔偿的有法定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有直接因果关系、有过错四个构成要件进行重新界定,赋予他们确定而新颖的内涵。协调理顺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相互关系,为当事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实现构建程序保障体系。
- 叶国平欧阳晓安
- 关键词: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件
- 浅议本科法学教育中法律思维与法律职业技能的培养被引量:5
- 2011年
- 法学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具有法律思维能力,具备法律职业技能的人才。现阶段中国本科法学教育中,对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与法律思维的培养重视不够,使毕业生不能适应社会的要求。要通过培养模式的转变,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
- 袁记平欧阳晓安
- 关键词:法学教育法律职业技能法律思维
- 英美法系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制度的历史发展
- 2002年
- 妨害、侵犯、过失及异常危险活动的严格责任是英美法系环境侵权受害人主张民事救济的常见诉因。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作为侵权行为法的妨害法、侵犯法、过失法及严格责任法在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严峻现实下获得了普遍的发展,其结果是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在英美法系国家变得更为容易与方便了。
- 欧阳晓安
- 关键词:妨害侵犯过失严格责任民事救济
-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下的农村环境教育探讨被引量:7
- 2008年
- 农村环境教育是在农村开展环境保护事业的基础,是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文章分析了农村环境教育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必要性,提出了农村环境教育目标、原则和内容。
- 仰和芝欧阳晓安
- 关键词: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环境教育环境保护
- 离婚经济补偿制度初探被引量:1
- 2007年
- 家事劳动的社会经济价值及其公平分配原则是离婚经济补偿权存在的理论基础;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和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承担了超过其份额的家事劳动则是取得经济补偿权的前提条件。现行婚姻法关于离婚经济补偿请求权实现的规定有的限制过死,有的含混不清,应予以扩充和细化,以求便于司法实践和更好地保护当事人权益。
- 欧阳晓安谢小帆
- 关键词:家事劳动夫妻财产制
- 环境侵权概念探析被引量:7
- 2003年
- 对环境侵权问题进行法律调控的前提是对该概念给予正确的厘定.本文在探讨环境、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侵权行为等概念的基础上,认为环境侵权是指以人为活动为原因,致使自然环境遭受污染或破坏,进而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或环境权益的特殊侵权行为.
- 欧阳晓安
- 关键词:环境污染环境侵权环境权益侵权行为生态破坏侵害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