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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春

作品数:3 被引量:0H指数:0
供职机构: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哲学宗教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哲学宗教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代利
  • 1篇行善
  • 1篇义务
  • 1篇正当
  • 1篇恻隐
  • 1篇恻隐之心
  • 1篇拒绝
  • 1篇爱有差等

机构

  • 3篇湖南师范大学

作者

  • 3篇刘永春

传媒

  • 1篇学术交流
  • 1篇江苏行政学院...
  • 1篇伦理学研究

年份

  • 1篇2021
  • 1篇2019
  • 1篇2016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孟子恻隐说存在“深度悖论”吗?——兼与刘清平先生商榷
2019年
刘清平先生认为,根据孟子所提倡的“一本”原则与爱有差等原则,孟子的恻隐说在儒家理论框架内是无法成立的。但笔者认为,这一说法并不能成立,因为“一本”原则不是主张将特殊性的血缘亲情作为实现普遍仁爱的根本,而是主张将恻隐之心作为实现普遍仁爱的根本;承认恻隐之心也并不意味着就会否认爱有差等,恰恰相反,爱有差等正是恻隐之心的自然流露。
刘永春
关键词:恻隐之心爱有差等
论罗斯对正当与善的区分
2016年
罗斯通过证明正当的不可定义性与善的不可通约性,以及对将行为的正当性完全诉诸结果之善的功利主义观点的批判,从而为正当与善划上了一道清晰的界限。这彻底动摇了传统道义论与功利主义所坚守的义务单一性原则,为罗斯义务多元论的提出奠定了理论基础。但是这种区分也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过分依赖对语言的意义分析,忽视了伦理学的实践特性;给显见义务的解释造成了一定困难。
刘永春
关键词:正当
“我不能”能够成为拒绝行善的道德理由吗?——基于科尔代利“预期义务”的考察
2021年
一般认为,如果行动者由于行善能力有限或者行善代价过大,而未能履行应有的行善义务,那么他可以免于道德上的谴责。奇亚拉·科尔代利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挑战了这一常识,认为上述理由并不能使行动者免于道德谴责,因为行动者有获得行善能力或降低行善代价的预期义务。她的论证存在如下问题:用“合理代价”限定预期义务的适用范围,用“历时解释”回应“特权原则”的挑战,都会使预期义务失去客观性;用以证明预期义务的“传递原则”则犯了以目的正当证明手段正当的错误。如果能力有限或代价过大确实是由于行动者之前基于自由意志的行为造成的,行动者也应该给予适度的道德谴责。
刘永春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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