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滨
- 作品数:3 被引量:16H指数:2
- 供职机构:辽宁大学法学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困境与展望
- 2016年
- "爱子不教,犹饥而食之以毒,适所以害之也"。可谓一语道出教育的重要性,对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来说,教育是其重要载体,然其功能却不仅在于此,而更在于对我国文化的传承与弘扬。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这一要求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带来契机,更加重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肩上的责任。因此,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文章在理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与文化建设的关系的基础上,分析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困境,并指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路径。
- 王爽王晓滨
- 关键词:文化建设
- 疫学因果关系理论中国化之否定被引量:11
- 2020年
- 自21世纪初开始,我国有学者主张引进以日本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的疫学因果关系理论,并将其作为我国判断公害犯罪因果关系的理论。然而,从价值层面看,疫学因果关系理论基于行为引起结果的高度盖然性而推定存在因果关系的判断方法,有违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从立法层面看,我国不具备日本将疫学因果关系写入刑事立法时的特殊性;从司法实践层面看,我国传统因果关系理论并未给处罚公害犯罪带来障碍,且我国尚不具备引进疫学因果关系理论的司法实践基础。在公害犯罪领域,传统因果关系理论应当得以坚持,疫学因果关系理论不必引进。
- 王晓滨
- 关键词:疫学因果关系公害犯罪刑事推定风险刑法
-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要素的误识与匡正--兼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款被引量:5
- 2021年
- 长期以来,我国刑法理论通说与司法实务的观点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要素视为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本质区别,认为只要认定了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集资诈骗罪的罪行即可分明。但是,人的目的是无法被外界直接感知的主观心理事实,倘若将目的要素视为集资诈骗罪成立之根本,恐怕会使集资诈骗罪的判断完全或基本建立在无法被证据证实的主观心理事实之上,因而极易导致集资诈骗罪认定的恣意性。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本质区别应当在于侵害法益(实质违法)的不同,基于“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要素在推定集资诈骗罪违法性方面的重要作用,加之其具有客观性和可认知性的特征,理应以该要素为认定集资诈骗罪,以及区分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要素的作用则在于与客观构成要件要素共同推定集资诈骗罪的违法性。
- 王晓滨
- 关键词: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目的犯刑事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