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强
- 作品数:1 被引量:7H指数:1
- 供职机构:深圳大学人力资源部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家政服务工作的法律属性研究被引量:7
- 2012年
- 目前我国有大约2000万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然而家政服务工作的劳动属性却一直无明确定性,家政工人不被认定为法律上的劳动者,加之传统社会观念限制,使其备受社会歧视。"家政工"的称呼有利于把家政人员与劳动法的其他工人同等看待,避免歧视,并纳入劳动法调整,保护家政工权益。只有真实地把家政工劳动权利落实到法律文本上,并在社会上强制推行,才可以真真切切地保护到家政工的劳动权利,也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承认其法律上的劳动者地位。
- 孙晓萍任强尉江玉
- 关键词:家政工劳动关系法律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