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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子燕

作品数:8 被引量:17H指数:2
供职机构:同济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6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 3篇经济管理

主题

  • 4篇法律
  • 2篇契约
  • 2篇契约性
  • 2篇规制
  • 1篇修订草案
  • 1篇循环经济
  • 1篇循环经济法
  • 1篇生命周期
  • 1篇生命周期理论
  • 1篇生态
  • 1篇生态化
  • 1篇诉讼
  • 1篇诉讼法
  • 1篇诉讼制度
  • 1篇团体
  • 1篇消费者责任
  • 1篇效力
  • 1篇联盟
  • 1篇联盟标准
  • 1篇绿色消费

机构

  • 5篇昆明理工大学
  • 3篇同济大学

作者

  • 7篇韩子燕
  • 3篇李键
  • 2篇刘兰凯
  • 1篇李亮国

传媒

  • 1篇价值工程
  • 1篇河北法学
  • 1篇经济问题探索
  • 1篇学术探索
  • 1篇华北电力大学...
  • 1篇标准科学

年份

  • 1篇2020
  • 1篇2018
  • 1篇2017
  • 1篇2016
  • 2篇2015
  • 1篇2014
8 条 记 录,以下是 1-7
排序方式:
论产业联盟标准的契约生态化
2016年
标准化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产业联盟标准是经济发展及标准化活动创新的产物,生态化价值应当成为产业联盟标准符合性的判断准则之一。产业联盟标准是企业依据联盟协议共同制定,具有契约性。通过对契约生态化的论证,证明产业联盟标准生态化的必要性,进而提出产业联盟标准生态化如何应用的建议。
李键韩子燕刘兰凯
关键词:契约性生态化
产业联盟标准及其效力的理论探析被引量:2
2015年
在日益激烈的标准竞争中,掌握标准就是掌握市场的主动权,产业联盟标准是标准化工作中产业技术创新的重要表现形式,它不同于传统标准组织制定的标准。本文对产业联盟标准的概念、属性及类别进行了界定,并且运用竞争理论、博弈理论、生命周期理论及契约理论,对产业联盟标准的存在及效力做出了合理的解释,从而为产业联盟标准在实践中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李键韩子燕刘兰凯
关键词:博弈生命周期理论契约性
我国企业联盟标准法律规制问题研究
企业联盟标准是标准化创新的新生产物,是标准联盟在市场竞争中的有力工具,它正逐步成为当今科学技术迅速发展时代中标准战略的重要内容。自20世纪末期以来,科技的发展促使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已经远远超出了我们的预期,技术创新与变化...
韩子燕
关键词:技术标准法律规制
文献传递
团体标准维度探析及其实施条件——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的思考被引量:8
2017年
团体标准是我国标准化改革进程中的创新机制,同时也是市场经济中产业发展不断提质增效的产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将团体纳入标准化法体系,赋予其法律地位,因而从多维角度入手厘清团体标准制定主体、特点。同时,为了更好地发挥团体标准在资源配置中应有的功效,拟提出几点实施意见。
韩子燕李键
关键词:法律地位
固体废物进口制度变革:必要性、挑战与应对被引量:1
2020年
技术和科学的发展,使“固体废物”是废物,亦是资源?对其界定影响了法律规制的范围。我国固体废物进口制度由“需”到“控”再到“禁”的转变,具有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及社会因素等方面的必要性,但同时也带来了产业转型、规则应对、舆论风险等方面的挑战。产业升级需要从源头改善废弃物循环,以绿色消费带动产业发展;贸易争议需要科学论证与废物循环法治化并行解决;国内外舆论风险化解需要完善公众参与公共治理路径并加强对外传播引导力。
韩子燕
关键词:固体废物禁止进口绿色消费贸易争议
循环经济法中消费者责任之规制解构——现实定位与困境重释被引量:5
2018年
循环经济的实现需要闭合回路中各个主体的共同实施与配合。消费者在"全过程治理"中的作用不可或缺,应负有参与循环经济的法律责任,本质上是对社会与环境的义务,包括适度消费义务、循环消费义务以及洁净消费义务。实践中,循环经济法体系中并未明确消费者责任,主要有三个现象导致规制困境:法律责任虚无化造成的规制效力质疑;消费者责任与生产者责任关系异化导致的片面单重规制;功利需求引导下的成本收益决定论。
韩子燕
关键词:循环经济法消费者责任法律责任
论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解读
2014年
确立了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民事诉讼法》第55条因其多义而得以在法治的框架下予以艺术性地宽松解释,从而拓展我国公益保障的空间。宽松解释该条以扩展受案的范围和适格原告的范围,以有效地保障公共利益,这在当前的我国可欲且应当。在剖析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实践后,认为后《民事诉讼法》时代的司法者在该领域似乎反倒表现出某种程度的自我设限,失去了前《民事诉讼法》时代勇于探索的激情。因此,建议对该条进行宽松解释,实现立法和司法的巧妙配合,以求"如法所能"。
李亮国韩子燕
关键词:民事诉讼法公益诉讼法律适用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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