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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佳

作品数:8 被引量:14H指数:3
供职机构:北京林业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6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 3篇经济管理

主题

  • 2篇刑法
  • 2篇中华人民
  • 2篇中华人民共和...
  • 2篇人民
  • 2篇森林法
  • 2篇林权
  • 2篇华人
  • 2篇环境刑法
  • 2篇共和国
  • 2篇《中华人民共...
  • 1篇抵押
  • 1篇抵押登记
  • 1篇行政
  • 1篇行政诉讼
  • 1篇修正案
  • 1篇森林资源
  • 1篇诉讼
  • 1篇主观
  • 1篇主观方面
  • 1篇林权抵押

机构

  • 7篇北京林业大学

作者

  • 7篇刘佳
  • 2篇杨帆
  • 1篇徐平
  • 1篇李媛辉
  • 1篇展洪德

传媒

  • 2篇法制与经济
  • 2篇北京林业大学...
  • 1篇辽宁林业科技
  • 1篇林业经济问题

年份

  • 2篇2012
  • 3篇2011
  • 2篇2010
8 条 记 录,以下是 1-7
排序方式:
林权抵押初探被引量:3
2010年
资金匮乏是农村林业难以发展的制约性因素,林农虽然享有对森林、林地的使用权和对林木的所有权,但缺乏将权利转化为利益的有效途径。林权抵押,是指林权权利人依法以其对森林、林地、林木所享有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为本人或第三人债务偿还或履行合同担保,以便获得其他利益的一种法律行为。林权抵押不但可以解决农村林业发展的资金问题,还可以使森林资源得到充分地利用。本文试图就以下三点展开讨论:第一,法律是如何设定林权抵押财产范围的;第二,林权抵押登记的程序以及不足之处;第三,林权抵押实现的后果如何。
刘佳
关键词:林权林权抵押抵押登记
产权明晰、交易自由与森林资源有效保护之关系初探——兼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修改被引量:6
2011年
现行的森林资源权属制度以及运行模式导致了两种后果:第一,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分离,经营管理者缺乏所有权人意识,只顾眼前利益,造成森林资源的破坏;第二,现有森林权属受到诸多限制,加大了森林资源权属行使和流转的成本。运用产权理论与交易理论分析得出结论:要想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地保护,应当在修改法律的过程中首先考虑明晰森林资源的权属并减少对权利的限制,其次要考虑减少森林权属交易的成本。这种产权模式既能够满足经营管理者对经济利益的诉求,又能够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
杨帆刘佳李媛辉
关键词:产权明晰交易成本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原则
2010年
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原则是指在行政诉讼中对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搜查、扣押或以其他非法方式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对于行政案件待证事实有证明作用的证据材料,如果缺乏合法性,就应当被排除在行政诉讼证据外或者被排除在定案证据之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现代法治国家通行的诉讼法原则,在行政诉讼领域,因双方地位不同.非法证据排除原则的运用显得十分重要。
刘佳
关键词: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
国有林权股份合作制改革初探被引量:3
2011年
对国有林权进行改革应当选择一种模式,既保证国有资产的根本属性又能使得国有森林的生态、社会和经济价值得到充分发挥。我国国有林权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所有者缺位,通过股份合作制的改革,使国有林经营管理的主体能够从森林中取得收益,将国有森林的经济效益发挥出来,才能使林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刘佳展洪德
关键词:国有林权股份合作制
从刑法修正案看我国环境刑法变化
1997《刑法》采用相对集中的方式对环境犯罪进行规定。自此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刑法修正案的方式对1997《刑法》中的环境犯罪条文进行了多次修订,通过对修正案内容的解读可以总结出环境刑法变化的规律。促成环境刑法呈规律性变...
刘佳
关键词:修正案环境刑法
文献传递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立法技术的若干探讨——以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为例
201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是森林保护、森林建设领域的基本法律,科学完善的森林法是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修改草稿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已经公布,意见稿的制订总体上是成功的,吸收了近年来森林法理论研究的成果以及一些成功的实践经验。但是对征求意见稿的立法技术进行分析后可以得出结论,草稿在立法技术上还存在着若干缺陷。
刘佳杨帆
关键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环境犯罪主观方面探析
2011年
环境刑法是行政刑法的分支,具有行政刑法的双重属性。言其双重性,一是指行为人破坏环境的行为既触犯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又触犯了刑事法律;二是指破坏环境的行为既应受到行政处罚,又应受到刑事制裁。不论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制裁,均需要从4个要件,即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来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行为。由此,环境犯罪的主观方面就出现了叠加的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行政法上对于行为违法性认知的主观状态,第二个层次是刑法上对于危害后果认知的主观状态。研究环境犯罪主观方面的意义在于对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做出适当的处罚。
刘佳徐平
关键词:环境刑法环境犯罪主观方面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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