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勇
- 作品数:5 被引量:78H指数:3
- 供职机构: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更多>>
- 发文基金: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一般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 高利贷行为的刑法规制被引量:19
- 2017年
- 高利贷行为应否入罪、如何入罪,须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在准确界定高利贷行为内涵的基础上,针对普通高利贷和暴利贷两种不同类型,从形式层面进行民事、行政和刑事的违法性判断,从实质层面进行公平、自由与效率的价值评价和选择,以寻求高利贷行为入罪的正当根据。普通高利贷具有民事违法性,刑法不宜介入,但可追究催讨强索高利贷等衍生行为的刑事责任;暴利贷属于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行为,具有行政违法性,但并不符合非法经营罪中"违反国家规定"的前置法条件,因而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但可通过对催讨强索等高利贷衍生行为的刑法认定,追究高利贷者直接实行或参与实施相关犯罪的刑事责任。
- 张勇
- 关键词:高利贷非法经营罪
- 个人信息去识别化的刑法应对被引量:45
- 2018年
- 个人信息去识别化即去除个人信息数据中可识别性的过程,包括去标识化和匿名化。可识别性是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去识别个人信息仍具有人格权及其衍生的财产权益,也涉及到公共利益、秩序和安全的社会法益,两者均应纳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保护范围。运用去识别与再识别技术收集个人信息,须承担防控个人信息和公共安全风险的法律义务,刑法规制须注重个人信息安全法律和行业规范的衔接协调;个人信息去识别行为的中立业务性质与信息主体授权同意可作为出罪事由。刑法应在个人信息去识别化的保护和利用、入罪与出罪之间寻求适当平衡。
- 张勇
- 关键词:个人信息可识别性
- 法律外交与反腐败国际合作:以金砖国家为例被引量:2
- 2018年
- 法律外交即将依法治国理念贯彻于外交关系当中,将反腐败国际合作等外交问题作为法律问题,依法处理外交事务,解决涉外纠纷。法律外交可分为政府外交和公共外交两种模式,前者是国家外交活动的主渠道,后者以社会组织和公民为主,是前者的有益补充。中国及其他金砖国家在反腐败领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合作,但由于实际国情与法律制度的差异,反腐败国际合作面临诸多难题。通过实施法律外交战略,从政府外交和公共外交层面,建立金砖国家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法治路径与制度模式,促进实现全球反腐治理的法治化。
- 张勇
- 关键词:反腐败金砖国家政府外交公共外交
- 规范和保障网络反腐的法治路径被引量:3
- 2014年
- 网络反腐是现代民主政治下的公民政治参与形式,是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群众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公众行使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和民主监督权利的具体体现。但网络反腐也如同一把双刃剑,具有正负两面价值。应加强网络反腐的法治化建设,建立一套制度化的反腐规范,增强网络反腐的有效性,保证网络反腐的健康发展。
- 张勇
- 关键词:网络反腐法治化法律规范
- 网络帮助行为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被引量:9
- 2017年
- 信息网络时代,应当确立犯罪化与非犯罪化并轨运行的刑法理念,合理把握网络服务行为刑法规制的限度和范围。《刑法》第287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设立,与其说是"共犯正犯化",不如说是"从犯主犯化",即帮助行为从"从犯"上升为"主犯",受到更为严重的刑法否定评价和刑罚处罚。该条第3款"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的规定,意味着"以刑定罪",在不同罪名之间形成刑罚轻重的层次。运用"二次违法性"和"共同犯罪脱离"的理论,可以实现网络帮助行为非犯罪化的效果。
- 张勇王杰
- 关键词:犯罪化非犯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