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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法学院法律系

作品数:13 被引量:75H指数:4
发文基金: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历史地理经济管理医药卫生更多>>

文献类型

  • 11篇期刊文章
  • 2篇会议论文

领域

  • 11篇政治法律
  • 2篇历史地理
  • 1篇经济管理
  • 1篇医药卫生

主题

  • 3篇法律
  • 2篇私法
  • 2篇诉讼
  • 2篇纠纷
  • 2篇纠纷解决
  • 2篇国际私法
  • 2篇合同
  • 2篇法院
  • 2篇犯罪
  • 1篇党政
  • 1篇地方法
  • 1篇地方法院
  • 1篇定期劳动合同
  • 1篇刑法
  • 1篇行政
  • 1篇行政责任
  • 1篇盐法
  • 1篇盐法改革
  • 1篇盐业
  • 1篇医疗纠纷

机构

  • 13篇汕头大学
  • 1篇山东政法学院
  • 1篇中国政法大学

作者

  • 2篇李广辉
  • 2篇郭丽红
  • 1篇卿娜
  • 1篇陈滨生
  • 1篇杨志成
  • 1篇王德玲
  • 1篇黄雪兰
  • 1篇邵俊武
  • 1篇陈瑞林

传媒

  • 3篇汕头大学学报...
  • 2篇当代法学
  • 2篇太平洋学报
  • 1篇法学评论
  • 1篇甘肃政法学院...
  • 1篇民间法
  • 1篇法律史评论

年份

  • 1篇2024
  • 2篇2023
  • 1篇2015
  • 2篇2007
  • 2篇2006
  • 2篇2004
  • 2篇2001
  • 1篇1999
13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民国同业公会与官方在盐业纠纷解决中的互动——以赤水盐船业公会档案为考察中心
2023年
民国时期行业内和不同行业间纠纷的解决,主要依靠同业公会、地方政府和地方法院等多元化的解纷机制。对同业公会与官方组织在盐业纠纷解决中互动关系的考察,必须注意两者的“功能补充”之面向。以赤水盐船业公会为例,该公会扎根于行业内部,比官方组织更清楚盐运的行规习惯,更了解船户个人的生活情况及社会关系等,但其管理范围和调查能力皆有限,所作调处结果类型单一且强制力较弱。而官方组织虽有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管理范围更大、调查能力更强,却难以随时深入行业内部探知盐运行规习惯的变迁,更难即时获取船户的个人信息和民众对裁决结果的意见。在行业纠纷解决中,同业公会实居于主导地位,而地方政府和法院仅在其无法实现功能自足的情况下提供一定的补充,两者相互取长补短、协调照应。
刘方圆
关键词:地方法院纠纷解决
国际法院特别分庭探讨被引量:1
2007年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但尚未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在《联合国宪章》、《国际法院规约》以及《国际法院规则》的范围内,就国际法院特别分庭及其特点进行探讨。
陈滨生
关键词:管辖权
民初两广盐法改革中的“抑私”之困
2024年
民国初期,英国爵士丁恩在两广盐区主导了一场盐业自由贸易运销法制改革。这一改革持续近十年却未能取得预想的效果,最终出现了“包商—自由—包商”的制度复辟。国内学者将丁恩自由制改革失败的原因,笼统地归结为封建势力根深蒂固。深入考察这一改革在两广盐区的施行实效则会发现,其失败根源于自身“最利销私”。自由制改革不仅将清代包商制隐藏的“抑私”之设计尽数消解,甚至还变相创造新的走私环境并增加政府缉私的成本和难度,最终导致正常的食盐运销系统在私盐蚕食下全线崩溃,出现食盐走私销尽、省城盐价飞涨、贫民化为盐匪而国税无处征收的荒诞情景。
刘方圆
关键词:民初
论证券违法犯罪的法律责任被引量:6
2001年
郭丽红
关键词:证券法证券违法行为证券犯罪法律责任行政责任
论再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分立
1999年
对已生效裁判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我国诉讼立法规定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但已生效裁判的错误,既包括原审审判组织在原已有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造成的,也包括因裁判作出后出现的新的事实或证据造成的。对于前者可再审并称之为监督,对于后者则不然。而且,这种笼统用一个审判监督程序处理性质完全不同的问题的做法,也使不同性质裁判的正误判断标准模糊。为此,笔者建议,将我国现行审判监督程序分解为审判监督程序和再审程序,并依其不同性质和特点制定不同的规范,以完善我国的诉讼立法。
邵俊武郭丽红
关键词:诉讼审判监督程序
论“直接适用法”在合同领域的新发展被引量:3
2006年
长期以来,在国际私法中,基于以意思自治原则为指导思想的合同领域,当事人对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具有相当大的选择权。但是,随着二战之后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干预的不断增强,当事人对合同法律适用的选择权正在日益经受一些限制,这突出表现在当代国际合同法律适用的领域中呈现出“直接适用法”的适用场合逐渐增多,而且“直接适用法”对合同法律适用的影响也显现出逐步扩大的发展趋势。
李广辉卿娜
关键词:国际私法合同法律适用
欧美国家P2P借贷立法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本文比较了英美两国的监管法规和监管架构结合我国国情和P2P行业发展现状,指出当前我国监管缺乏确定的监管主体,缺乏法律条款加以规范和保护,个人征信体系的不完善等问题,并为此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朱健齐卢佛带陈英创
关键词:网络借贷个人征信法律保护
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私法的新发展被引量:1
2006年
近30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民商事流转的加速发展,各国国际私法立法活动达到了一个空前的新高潮,国际私法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呈现出了许多令人值得关注的新动向。尽管专篇专章式的立法模式仍然为许多国家所沿用,但是完整的国际私法法典化模式却代表了当今国际私法立法的主旋律。同时,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以及加入WTO的新形势均对中国传统国际私法的理论研究、立法实践以及司法实践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和挑战。
李广辉王德玲
关键词:国际私法
再论新时期高等法学教育的目标和人才培养模式被引量:34
2004年
教育目标与模式是法学教育发展的根本性问题。社会的发展状况、学习者的个体需要、法学教育的客观基础条件是确定法学教育目标与模式的基本依据 ,法律专业性、职业基础性、应用型人才模式是法学教育的主要方向。因此 ,法学教育的多样化、多元化并不是简单化、随意化 ,不能没有基本的标准和要求 ,而应有自己明确的发展方向 ,以达到多样性与统一性的有机结合。
邵俊
关键词:高等教育法学教育教育目标
论党政联合发文的类型及其规范途径
2023年
党政联合发文现象在建国初期就已存在,尤其是进入深化改革时期以来,党政联合发文现象明显增多。党政联合发文对国家经济政治社会的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其存在具有一定的现实基础。但其规范属性不明确且缺乏相应的规范措施,导致加剧党政联合发文的溢出现象,对法治实践带来了诸多难题。党政联合发文是贯彻落实党的领导的一种方式,党政机关通过联合发文弥补国家法律、党内法规的滞后性。它是促进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衔接协调的具体措施。党政联合发文的分类是分析党政联合发文的本质属性和规范党政联合发文的前提;对党政联合发文进行类型化分析的基础上,讨论党政联合发文的属性及其规范途径。对规范党政联合发文方面,先设定印发党政联合发文的前提条件,防止其随意性;加强党政联合发文的事前和事后监督,明确其在司法实践和党政实务中的定位。
张国庆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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