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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洁

作品数:7 被引量:47H指数:3
供职机构: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7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经济管理
  • 2篇政治法律
  • 2篇文化科学

主题

  • 2篇高校
  • 1篇道德
  • 1篇道德修养
  • 1篇调解
  • 1篇行政
  • 1篇修养
  • 1篇医疗保障制度
  • 1篇依法
  • 1篇依法治国
  • 1篇因果关系
  • 1篇证券
  • 1篇证券市场
  • 1篇治国
  • 1篇思想道德
  • 1篇思想道德修养
  • 1篇思想道德修养...
  • 1篇思想道德修养...
  • 1篇农村
  • 1篇农村医疗保障
  • 1篇农村医疗保障...

机构

  • 6篇南京财经大学
  • 3篇东南大学

作者

  • 7篇陈洁
  • 1篇孟红
  • 1篇肖冰

传媒

  • 1篇经济师
  • 1篇江苏社会科学
  • 1篇东南大学学报...
  • 1篇淮海工学院学...
  • 1篇金融纵横
  • 1篇南通大学学报...
  • 1篇思想理论教育

年份

  • 2篇2020
  • 1篇2018
  • 1篇2017
  • 1篇2013
  • 2篇2009
7 条 记 录,以下是 1-7
排序方式:
高校宪法教育贯穿“法治入宪”内容的路径探析被引量:2
2017年
高校宪法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提高宪法教育的有效性,必须对宪法教育的中心内容进行明确的定位。高校宪法教育应将"法治入宪"贯穿整个教育过程,以此统领教育内容,这既是理论逻辑的必然结论,也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成就展示。具体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活动中就要做好内容整合、队伍优化与方法创新。
陈洁
关键词:宪法教育依法治国
“一带一路”背景下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中互惠原则适用的变革及建议--以以色列最高法院首次承认和执行我国民商事判决为视角被引量:14
2018年
外国判决[1]的承认与执行中互惠原则的适用是国家利益权衡的结果,并伴随国际形势的发展和国内政策的变化而调整。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我国适用互惠原则的审判指导精神发生了重大转变,但目前审判实务仍囿于条约互惠和事实互惠,亟需我国理论和实务界寻找互惠原则适用的平衡点,合理确定互惠原则在我国的适用标准。借鉴以色列最高法院首次承认和执行我国民商事判决中的案例和经验,可以完善我国域外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机制的措施。
陈洁肖冰
关键词:一带一路互惠原则互惠原则
PDCA循环原理在高校教师培训工作中的应用被引量:3
2013年
面对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高校教师培训需要适应高教改革的要求,大力创新管理模式,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因此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教师培训管理体系至关重要。引入PDCA循环分析法,对教师培训的各环节进行管理和改善,促进教师培训流程的完善,最终实现提升高校教师综合素质的目标。
陈洁
关键词:高校教师PDCA循环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分析被引量:1
2009年
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是一个以合作医疗制度为基本的多层次、多需求的系统工程。因而有必要实行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制化,加快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陈洁
关键词: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行政
我国证券市场政府监管权与市场自治的边界探索——基于监管目标及监管理念的重新厘定被引量:10
2020年
深入探讨我国证券监管中政府权力与市场自治的边界,需要我们尊重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确立政府和市场双向回归的监管理念,紧紧围绕以投资者利益保护为主的监管目标,对政府与市场的互动关系进行细致的考察,在证券监管四种理论的适用之间不断地进行自我定位和选择,在此基础上结合特殊国情,提出我国证券监管中政府监管权和市场自治的边界划分原则。并在不同阶段对已有的证券监管手段和对应的市场运行机制健全程度进行对比探讨,进而决定各个环节证券监管向市场分权的深度和广度,通过分阶段、分步骤的市场放权,实现证券监管中政府和市场的双向回归与互相促进,在两者的互动中达到关系的最优,并最终达致投资者保护的监管目标。
陈洁孟红
关键词:最优解
内幕交易的民事赔偿问题研究被引量:1
2009年
内幕交易民事责任是规范证券市场行为、防范证券风险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律手段之一。然而,我国《证券法》作为规范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律,对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却未明确规定,导致受害人不能得到有效的救济。因此,加强对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研究很有必要。本文从实践出发,结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对内幕后交易主体的确定、因果关系的界定、主观过错的认定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能对建立和完善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制度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陈洁
关键词:内幕交易民事赔偿内幕信息因果关系
我国国际和解协议准予救济制度的构建——以《新加坡调解公约》的签署为契机被引量:16
2020年
《新加坡调解公约》的通过标志着国际商事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跨境直接执行成为可能,我国在第一时间签署该公约,对我国的现实意义不言而喻。为了与公约有效衔接,我国亟需对现行司法制度做出相应调整,构建适应我国现实国情的准予救济制度,以实现该公约框架下的国际和解协议在我国的顺利执行。为此,应以尊重商事调解高度自治性的价值本位为构建的指导思想,并借鉴发展相对成熟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制度构建的经验,从立法到具体的审查制度、报核制度、案外第三人救济制度、保全制度等的设计,对我国国际和解协议的准予救济制度作出系统性的构建。
陈洁
关键词:国际商事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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